•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关注

    民政部进一步动员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2-04-03

    本报讯 (记者 李海雁) 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依法、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着力做好受疫情影响群众的社会心理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要指导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紧密结合当地疫情情况,通过发布倡议书、制定服务指引、加强统筹协调等方式,积极组织、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要通过项目支持、试点示范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自觉响应党和政府号召,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服务,协助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发挥专业优势,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及已开展的服务项目,密切关注所在村(社区)的救助对象、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身体状况、心理和精神状态,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心理疏导、危机介入、资源链接等专业支持性服务。要引导社会工作者帮助病亡者亲属、康复患者、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群体、一线防疫工作人员更好融入家庭、融入社区、融入社会,助力化解“疫后综合征”。

    《通知》明确,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推进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形成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多方融合、推动社区发展的合力。要指导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织社会工作者协助社区“两委”发挥好党员志愿者群体作用,引导志愿服务有序开展。要引导社会工作者协调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等多方资源,为居家隔离人员、其他重点人群和一线抗疫人员提供支持,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慈善项目策划和实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强化安全管理,严格防范措施,督促和支持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做好事先防范和涉疫情况应急处理工作,关心爱护一线社会工作者。提倡在线开展服务、举办相关会议、培训等,减少非必要的线下聚集和接触,降低疫情感染和传播的风险。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提供安全防护培训、防疫物资、购买人身保险、督导培训等方式加强社会工作者的个人防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专业服务。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4月1日)


    原文链接: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2204/2022040004090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