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关注

    内蒙古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未保机构建设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2-04-22

    本报讯 (记者 祝 闯 通讯员王宝文) 为落实国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相关部署要求,实现自治区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不低于75%的目标任务,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尚未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旗县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并对补助资金申报条件、使用范围和申报程序等事项做出具体安排。

    《通知》提出,全区尚未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旗县均可申请补助资金,资金须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新建、改建、装修、修缮等,建设标准按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执行。补助标准为:新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且规划床位不少于40张的,给予300万元的定额补助;通过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方式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且规划床位不少于20张的,给予150万元的定额补助。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4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2204/2022040004148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