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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视频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2-05-12

    本报讯 5月11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学习领会《条例》修订出台的重大意义和《条例》的主要精神,部署《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唐承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原《条例》颁布施行30多年来,地名管理的范围、对象、任务、方式、环境等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地名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条例》的修订,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回应社会需求,是我国地名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新时代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条例》的修订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的重要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始终保持地名工作正确方向;要把握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推动地名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要健全地名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地名管理职责;要严格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切实提升地名管理能力;要规范地名使用,大力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要深化地名文化保护,更好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要强化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确保地名管理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会议要求,各级地名主管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完善制度规范、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抓实干、奋发作为,努力开创地名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黑龙江、山东、湖北、云南四省民政厅,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重庆市奉节县政府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民政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会或在线收看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2205/202205000417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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