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江苏、浙江、河南、河北、江西五个省份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
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将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季发放,按市场化原则向符合条件的普惠养老机构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的支持领域为符合条件的普惠养老机构。在主体资质上,养老机构应是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法人或者政府支持且存在明确偿还模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服务范围上,养老机构应承诺按照政府确认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来提供普惠养老服务,该承诺需要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在资金用途上,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必须专项用于普惠养老服务项目。
2019年以来,江苏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5亿元,用于支持全省78个普惠养老项目建设,覆盖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镇江等地,新增建设普惠养老床位2.5万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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