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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让“甩手家长”履职管教?401份督促监护令做到了!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发布“两法”实施一周年工作成果;携手当地妇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评选典型案例,引领未检工作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刚刚过去不久的“六一”国际儿童节,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未检部门正为“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忙碌着。

      “我们希望通过一系列举措,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支持未成年人工作的良好环境。”福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勋说,检察机关要以“三多”(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理念积极能动履职,当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牵头者、实践者、推动者。

      一份督促监护令,让缺席的爱“回家”

      “你们都不爱我,我要去找一个爱我的人。”自幼父母离异,12岁的女孩明明觉得父母对她的爱渐行渐远,再也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于是,她开始在网上交友,还和网友到酒店开房。

      案发后,性侵明明的被告人李某被定罪判刑。“我们在全面了解明明的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后,向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对于这起一年前发生的案件,办案检察官至今记忆犹新。

      

      向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送达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发出后,福州市检察院联合当地居委会、社工对明明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要求他们每周必须安排固定时段与孩子谈心交流;借助“鼓楼未检云平台”,让明明与检察官在线交流心得,答疑解惑。

      在各方的帮助下,明明有了很大改变,不再沉迷于网络,还顺利升学,当上了校学生会干部,并对音乐产生了极大兴趣,参加了电视台举办的演奏比赛。明明的父母看到女儿如今阳光向上,他们的愁眉舒展了。

      

      检察官联合社工,依托亲子教育工作室开展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保护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一个家长的责任。”福州市检察院未检部门的负责人介绍,针对因家庭监管缺失、教养不当、监护不力、缺乏关爱而直接或间接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侵害的情况,2019年10月,该院在全国率先推出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让父母担起监护职责,做懂教育的家长。2021年6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了这一制度。

      此后,督促监护令被纳入全国检察机关考核体系,并被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新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吸纳。

      截至目前,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发出401份督促监护令,有效督促“甩手家长”履职管教;会同市妇联等26个市直单位建立了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全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更好地推动家庭保护责任落实。

      一项强制报告制度,照亮隐秘的角落

      “我们这里发现一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孩怀孕了。”这一天,闽侯县检察院检察官点开手机里的“福州市网格化管理综合服务平台”App,一名网格员报送的信息立刻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

      该院调查核实后发现,这是一起严重的性侵犯罪案件,遂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很快被侦破,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到案、移送起诉。2021年10月,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六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这是闽侯县检察院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取得的成果之一。

      

      检察官邀请小学生代表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未成年人被性侵、被霸凌、被遗弃、被拐卖等线索发现后怎么报告?该报告不报告又会怎样?

      为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2021年,福州市检察院联合市监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等八部门,就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出台实施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具体含义、报告主体、报告情形、报告程序、报告义务、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各部门职责,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等现实问题,增强了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疫情期间,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涉案未成年人参加志愿者活动

      此外,福州检察机关还建立了倒查机制,要求检察官在办案时,对案件的相关义务主体是否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义务进行倒查,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自2021年10月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倒查案件67件,其中,仓山、晋安、连江等地基层检察院通过倒查,依法移送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线索5条,并持续跟进督促查办。

      向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亮剑

      从一年前办理一起伤害未成年人案件起,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持续关注、跟进监督,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使辖区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2020年8月12日凌晨,长乐区某酒吧门口传来16岁女孩晓蓉的尖叫声,20岁男子吴某拿着剪刀刺伤了晓蓉。每每回忆起这段痛苦的经历,晓蓉都心有余悸。16岁花季少女为何会有此遭遇?

      

      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

      长乐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负责人郑玉芳在办案中了解到,晓蓉与吴某系情侣关系,案发当天,二人在酒吧约会时晓蓉提出了分手,吴某不同意,遂酒后行凶,导致晓蓉受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2020年11月23日,吴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该院提起公诉。

      案件的处理虽然暂告一段落,但有个问题一直萦绕在郑玉芳心头:为什么16岁的晓蓉会出现在酒吧?还在这里认识了男朋友?

      郑玉芳经过调查发现,不少未成年人因好奇进入酒吧,后结识社会青年,或是被影响养成不良习惯,或是遭受侵害。而在日常办案中,网吧、KTV、旅馆等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现象也时有发生。如何防止、减少未成年人受侵害?规范管理这些经营场所势在必行。

      

      检察官联合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校园周边食品杂货店,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为此,该院针对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从事不宜职业、实施不宜活动等“三不宜”现象,依法向辖区内的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各司其职,规范酒吧、网吧等场所的经营行为,加强普法宣传,切实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该院还联合团区委、公安局、未保委等12个部门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处置制度的意见》,成立联合管理小组,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娱乐场所网格化管理机制、旅馆“四实登记”制度,制作发放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等。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共排查酒吧、网吧等经营场所400家次,对6家违规、违法KTV、旅馆累计罚款4.7万元,责令一家网吧停业整顿30天。

      “临界预防”帮不良少年重回正轨

      “要不是你们拉了我一把,我可能就滑入犯罪深渊了,更别说参加今年的中考了。我一定珍惜机会,努力学习,争取考出好成绩。”日前,在对小张电话回访时,他这样告诉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赵文庭。

      事情还要从2020年6月说起。彼时,小张还在上初中一年级,因为哥们儿义气,与王某等5名中专学生结伴,敲诈勒索了数名低年级学生。事后,因案发时小张只有13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他回到校园后,不被身边人接纳,被同学孤立,陷入困境。

      

      为孩子们上法治教育课

      作为小张所在学校的法治辅导员,赵文庭让小张和同学组成“朋辈小组”互帮互助,消除隔阂。同时,赵文庭联系了海容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让小张参与力所能及的防疫、敬老等志愿服务,并通过该院的未检普法平台对小张及其家长开展法治教育。一段时间后,小张不仅改过自新,承诺不再做违法违纪之事,也树立了自信心。

      小张的转变是鼓楼区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的一个缩影。“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也属于‘临界预防’的对象,他们更经不起再错一次,我们的帮扶也应该更精准。”赵文庭说。

      

      检察官、司法社工与帮教对象及家长谈心

      据了解,近年来,依托鼓楼区“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该院持续抓实“临界预防”工作,开展普法讲座、志愿服务、心理辅导等,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对依旧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对象进行训诫,组织他们前往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警示教育,先后帮助123名罪错未成年人改掉不良行为,将帮扶工作从案内延伸至案外,让预防成为最好的保护。

      据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吴云玲介绍,开展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借助“反校园欺凌服务站”,利用班会和课余半小时,对那些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情绪管理、人际交往、案例教学等主题教育辅导,帮助他们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重回生活正轨。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9/2022-06/07/content_126343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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