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零时刚过,平谷警方便接到群众报警,在东高村镇洙大路附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东高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调取燃放路段监控录像,民警锁定了违法燃放人员和其驾驶的车辆。经过进一步调查走访,民警找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徐某某(男,31岁)和张某某(男,27岁)。
两名男子均为平谷本地人。二人交代,烟花爆竹是徐某某以前家里燃放剩下的,当天他临时起意,就喊了张某某一起将余下的烟花爆竹进行了燃放。民警在徐某某家中检查,确实未发现其余烟花爆竹。
鉴于二人认错态度较好,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平谷警方对违法人员徐某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对张某某给予了批评教育。
平谷警方提醒,1月1日起,北京市全域禁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遵守禁放规定,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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