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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农共建”推动乡村振兴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对于不法分子用相近包装售卖类似产品的行为,企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害者承担民事责任。”日前,市检二分院青年法治宣讲团深入月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育秧基地和小站稻国家地理标志授权企业——天津市优质小站稻开发有限公司开展调研活动,同时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送进企业。

      春季是水稻育苗、播种的好时节,津门小站草木葱茏。月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育秧基地的秧苗大棚前,青年法治宣讲团的成员在农技专家的介绍下,详细了解了农业知识。在小站稻生产车间,机器轰鸣,标准化智能加工让检察干警们充分感受到了科技带给传统农业的变化。

      在之后的座谈会上,青年法治宣讲团成员立足检察职能,向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讲。“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造成混淆的,由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并可处以罚款,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这种情况建议您先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相关情况,我们会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对于企业提出的咨询问题,宣讲团成员一一耐心解答。

      除此之外,宣讲团成员还向企业着重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保护企业主体创新地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行简要介绍,并向企业发放司法联络卡。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mcwipii92700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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