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坻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通过远程公开听证的方式举办了一场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经过听证评议,最终对一名高三在校学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小张系某中学高三年级学生,2021年8月,小张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及绑定的U盾出售给他人,后该银行卡被用于网络诈骗犯罪支付结算活动。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张属于初犯、偶犯,其社会阅历浅,含有被蒙骗的因素才将银行卡卖给他人,实际在卖卡过程中未获利。另外,小张系高三年级学生,马上面临高考,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将对其今后的人生产生重大影响。
综合上述因素,宝坻区检察院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通过召开听证会,邀请3名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对该案进行评议。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小张虽已年满18周岁,但现在仍系在校学生,主观恶性及社会危险性小,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意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因疫情原因,犯罪嫌疑人小张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听证,表达了自己想继续上学,希望检察机关给他一次改过自新机会的意愿和请求。
后经批准,宝坻区检察院依法对小张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小张激动地说道:“非常感激检察机关挽救了我,让我能继续完成学业。今后,我将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针对涉罪高三学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体现了司法权威,也彰显了法律的温度和关怀,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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