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倾情调解,让我这个异乡人感受到了来自天津的温暖。”去年11月,孙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东沽路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与界河路交口北侧时,与行人李某发生碰撞。随后,吴某和周某某分别驾车行驶至该路段时与李某发生连续碰撞。李某当场死亡。
今年年初,死者李某的父亲与三位肇事司机共同来到津南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次事故造成的赔偿纠纷申请调解。在接到调解申请后,区交调委立刻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对该案件的始末进行详细了解。
由于该起事故责任尚未认定,三位司机均表示,事故发生时天还未亮,且李某在事故发生前不知是何原因正处于爬行状态,自己在驾车过程中完全没有注意到李某,这才造成事故,责任不应全在驾驶人,李某同样负有一定责任,李某父亲提出的赔偿金诉求,让三人一时无法接受。
由于各方当事人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遂建议当天调解工作暂停,待当事人冷静下来后,再根据实际诉求及案件事实进行调解。随后,津南区突发疫情,区交调委作为窗口单位临时取消了对外办公,这让从甘肃赶来的李某父亲被滞留在津。区交调委调解员考虑到当事人的艰难处境和疫情防控等因素后,决定进行线上调解。
面对抱有侥幸心理、试图推卸责任的三位肇事司机,调解员说道:“李某生命的消失,使其家人的身心承受了巨大痛苦,希望你们可以尽最大努力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随后,调解员又对李某父亲劝慰道:“肇事司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和应承担的责任,表示愿意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赔偿,以求得家属的谅解。”听了调解员的一番话后,李某父亲的态度有所缓和,但在赔偿款问题上始终不愿让步。调解员又从诉讼方面为李某父亲分析利弊。
最终,经过调解员劝说,加上李某父亲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和多方咨询,赔偿期望值渐渐趋于客观实际,各方当事人最终都做出让步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区交调委也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并恢复对外办公后,第一时间为各方当事人出具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该起交通事故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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