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团体

    冒充警察诈骗女性 已婚渣男领刑两年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本市一已婚男子冒充警察,打着谈恋爱的旗号骗取他人钱财。日前,东丽区法院对这起招摇撞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12日期间,王某在已婚状态下,通过购买假警服、假警察证、虚构人民警察身份及工作内容等方式冒充人民警察,先后与女性被害人杨某、高某交往并骗取钱财。

      同年8月至10月期间,王某先后7次编造理由骗取杨某人民币7700元;2020年11月17日、12月16日,王某虚构房屋过户手续费不足、其母生病住院费不足等理由,从高某处共计骗取人民币4万元。

      王某所骗钱财均用于偿还网贷及个人挥霍,2021年1月12日,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在亲属的帮助下退赔了两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日前,东丽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身份进行诈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提醒: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如今骗术五花八门,利用被害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信任来实施诈骗,不仅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更损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被害人心中的形象,依法应从重处罚。同时,广大群众也要提高甄别能力,若不慎被骗,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kyamrmy870968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