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桥区法院执行法官办理了一起双方当事人都是聋哑人的案件。办案中,法官采取纸上调解、微信沟通等多种方式,妥善化解执行难题。
王某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找朋友李某某借款7万余元,王某某的女朋友付某为其做担保。王某某借款后,只还了一部分钱,还有6万余元没有偿还。李某某向红桥区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王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某某借款本金65110元及利息,付某负连带责任。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并未还款,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发放了执行通知书。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被执行人付某到庭接受询问时,执行法官发现,两个人均系聋哑人。于是,法官在纸上写下文字,询问两位当事人是否可以用纸笔交流。看到法官书写的询问,付某、李某某立马用笔写下自己想要说的话。
李某某写道:“我找不到王某某,付某名下有房产,可以执行。”
付某写道:“当时我与王某某是恋爱关系,因受到王某某的欺骗才在借条上签字进行担保,我也是受害者。法院因本案查封了我的房屋,我的精神也受到了刺激……”
李某某、付某不停地在纸上“倾诉”,面对始料未及的情况,执行法官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妥善解决该案,重点是要找到王某某。“我们一定加大力度找到王某某。”执行法官的一句话,让李某某、付某平复了心情。随后,执行法官建议通过微信进行沟通。
接待完李某某、付某后,执行法官立刻寻找王某某,按照判决书上的地址实地走访调查,先后到王某某居住地、户籍地及居委会了解情况。经调查发现,王某某系某图书馆正式职工,有稳定收入,于是,执行法官向某图书馆送达执行裁定书,冻结了王某某的工资。
发现工资被冻结后,王某某主动找到了执行法官。王某某也是一名聋哑人,法官先跟王某某互加微信,然后建立了微信聊天群。执行法官在群聊中首先对王某某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训诫。
经过法官释法说理,王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表示会尽快履行相关义务,但最近家里支出较大,存在实际困难。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法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王某某每月15日还款2500元,直到还清欠款为止。至此,案件和解结案,公平之声在无声的世界里久久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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