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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验证书真伪,没想到连查验网站都是假的!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打着代办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幌子,实则为出售假证,并设立虚假网站对假证予以“认证”,致使不少人上当受骗。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仇某某、梁某某、郑某某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依法提起公诉。

      被害者变违法者

      2018年底,因工地上干活需要高工证,仇某某在网上找人代办证件。然而,当他支付了800元收到证件后,却被工地老板告知证件是假的。当下,仇某某便联系办证人(在逃),投诉该证件系假冒,并扬言要报警处理。办证人告诉仇某某:“在工地上干一天也挣不了几个钱,你也别报警了,不如跟着我一起干吧。”在不法分子的引诱下,好逸恶劳的仇某某也干起了售卖假证这个行当。

      刚开始的时候,仇某某在各种网络群聊中群发代办证件的广告,以此招揽有需求的客户。“当客户找上我后,我会说我这边可以免试包过包拿证件,之后就与客户谈妥价格,一般是800元,并先收取100元定金。随后,我会把客户信息发给假证制作方,由其做好假证后发货。同时,我还会给客户一个验证网站,这个验证网站是由假证制作方提供的,用来让客户验证证件的真假。”仇某某到案后交代。

      夜路走多终落网

      这个虚假网站与国家机关网站仅一个字母之差,然而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虽然有一些客户搞不清真假,但是仍有部分客户最后去国家机关网站验证后发现证件是假的。2021年8月下旬,警方先后接到多名被害人报案,称在网上搜索特种行业操作证并联系培训机构办证,收到了对方发来的证件后,通过国家机关网站未能查询到有关证书信息,遂意识到被骗。经警方进一步侦查,很快锁定了售卖假证的仇某某以及搭建虚假网站的梁某某、郑某某,并在多地同步开展抓捕,后三人落网。

      区分此罪与彼罪

      承办检察官说,在案件受审之初,他感觉共有两个难点:第一是仇某某的行为到底是构成诈骗罪,还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即此罪与彼罪的问题。第二是梁某某、郑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我区办理的首例该罪名案件,必须厘清两人所架设网站与各被害人收到证件之间的关联。

      经过翻阅案卷材料、讯问各犯罪嫌疑人、梳理相关证据,承办检察官立足具体行为准确认定罪名。他介绍:“仇某某的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般应择一重处。其中诈骗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刑期;伪造国家机关证件24份,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刑期,故应择重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

      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根据公安机关查获的假证进行核对,发现本案中多名被害人所办理证件上的二维码,指向多个假冒域名,有关域名注册人员为梁某某或郑某某,并链接至二人租用服务器的IP地址。此外,经警方侦查人员核实,在郑某某、梁某某所设立的假冒网站中,能够查询到部分被害人的办证信息,故可以认定假证与两人的行为间具有关联性。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仇某某伙同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梁某某、郑某某假冒国家机关名义,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应当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从事特种作业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千万别相信所谓的免试包过,时刻警惕网络平台假证陷阱。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90/n4508/u1ai1629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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