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忻州中院院党组会审议通过,印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是忻州中院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忻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主动融入、精准服务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的具体举措。从开展“一对一”服务项目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投资创业者保护专项行动、开展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专项行动、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专项行动、支持服务“放管服效”改革、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保障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产权保护力度等27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具体服务保障措施。
为实现《实施意见》“有特色、好操作、能落地、重实效”的目标定位,努力在服务省委、市委战略大局中交好法院答卷,忻州中院认真吃透把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中共忻州市委关于以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为牵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冯军院长关于加快构建与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相适应的司法协作联动保障机制的指示要求,在前期开展了充分调研,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确保找准服务保障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设立了服务保障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工作专班,由一名院领导兼任专班负责人,对涉及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的项目、工程、企业等各类一二审民商事案件进行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同时履行预防风险、司法研究、法律服务等职能,并指导各相关基层法院设立工作专班,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在第一时间和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实施意见》还就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对接衔接机制、请示报告机制、诉讼服务机制、总结考核机制等做出规定,要求重点加强和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忻州区运营中心的对接衔接工作,加强典型案事例研究,梳理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信息推送等多种方式,实现资源共享,提出防范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同时指导项目企业抵御风险、化解隐患。对涉及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案件、诉讼事项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办案流程,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坚决防止因办案拖拉把项目、企业拖“瘦”拖“垮”。
来源: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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