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话题

    别再让“坑老保健品”忽悠老人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打击“坑老保健品”需加大惩罚力度,强化过程监管,同时全社会要多关心空巢老人群体,避免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我老伴儿鬼迷心窍,买了许多保健品,说是能治病,可是一点儿效果都没有。我和孩子劝她不要上当,她不但不听,还要跟我分割家产。”广东省佛山市的陈伯忧虑地说,这事让他们一家很闹心。

      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不断强化对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但保健品坑害老年消费者的案件仍屡有发生。某生物公司的“金能量”产品“大盐湖水”号称含有81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可以治疗心脑血管系统的多种病症,8万余瓶“大盐湖水”卖了2300余万元,众多老年消费者上当。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久前发布的“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的一例。

      有调查显示,我国每年保健品销售额高达2000亿元,其中老年消费者占半数以上。巨大的市场让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采取虚假宣传、欺诈等手段骗取老年人钱财,诸如“专家”义诊、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老人参与,逐步取得信任,再假借旅游名义组织老年人出游,以便远离其家人干涉,进一步博取信任后推销保健品;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专打感情牌,深入了解老人是否丧偶、子女在不在身边等情况,先“热心帮助”赢得信任,再推销保健品掏空老人钱财。保健品销售乱象给老人带来的不仅是金钱方面的损失,严重时甚至危害老年人生命安全与健康。

      “保健品坑老”频频发生,与低成本、高利润的现状不无关系,一个骗局收益往往数以百万、千万元计算。就算被查处,罚金可能只有数万、数十万元,威慑力不足,须让违法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从而震慑和警示潜在的制假售假违法者。对传销式销售伪劣保健产品,涉嫌以欺诈手段进行营销骗取老人巨额财物的,应采用刑罚手段,加大惩治力度,让不法分子受到法律制裁。

      打击“坑老”的保健品,监管部门要积极作为,强化过程监管,及时查封没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清理市场上的“三无”保健品,让“坑老”的骗子无货可销。社区要多组织老人开展有益身心的健身活动,引导老年人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向老人灌输正确的健康理念,提高老年人对虚假保健品宣传判断力,不再被虚假保健品宣传所忽悠。社会要多关心空巢老人群体,子女要常回家看看老人,避免老人感到孤单,让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gd/rdgz/tjcaw-ikmxzfmk588761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