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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藐视员工权益,凭啥“指导人生”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小江是2020年应届毕业生,去年7月2日入职申通快递。9月7日,申通快递副总监找下属谈话,说是部门要求晚上9点以后下班。小江由于拒绝无意义的加班,9月9日就被告知因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小江提请劳动仲裁后,当地仲裁委认定快递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其依法支付赔偿金(1月7日《北京晚报》)。

      比起近日曝出的员工猝死等新闻,小江的事儿似乎有些“平淡”,细想起来却更让人担忧:除了“不配合”的小江,没被开除的其他员工应该都在“按要求”加班吧?这种现象在其他企业还有多少?对于加班和劳动时间等问题,劳动法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文规定就这样被轻易架空了?

      与这种现象相比,导致法律被架空的“小环境”更值得关注。这些“小环境”有个共同特点:对员工的不尊重,如培训中让员工下跪乃至自扇耳光,员工猝死后来一句“这是一个用命拼的时代”,类似事件几年来不断曝光。这次小江的公司领导也说,加班是“为你们负责”,还教导他“不要在这个年纪谈恋爱”……在如此“企业文化”的笼罩下,领导俨然成为“人生导师”,违法要求都成了“谆谆教导”,员工无条件服从成为常态,敢拿法律说事儿乃至依法维权的,反而成了“另类”。

      企业是重要的社会细胞,企业文化建设,应当在国家、社会与员工之间架起一道良好的沟通桥梁,以法治精神为基础培养出内部良好的劳动氛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东晋的陶渊明送给儿子一个书童,在信中这样嘱咐儿子善待仆人。我国自古就有深厚的人文主义传统,“人是目的”更是近代法治的基础观念。企业面对员工,不能仅仅把他们看成“干活的”,更要把他们当成“人”来尊重和善待。以这种精神为基调建设企业文化,劳动者才能有归属感,企业才能得到持续发展,国家经济也才能实现长久繁荣。反之,如果企业文化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很容易形成“法条空转”现象,受侵害的不仅是劳动者权益,还有国家的法治根基。

      上述“企业文化”背后的力量,是资本。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已成为共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国策正逐步得到深入贯彻。而随着经济转型发展,如何确保资本在法治轨道内获取利润,特别是让互联网等新兴行业依法经营并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法治建设面临的一大课题。前不久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体现出国家对这个问题的高度关注,一系列反垄断调查也取得了切实成效。相应的,如何在这些行业推进劳动者权益保护,进而帮助其建立起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样值得充分重视。

      欲使劳动者权益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护,需要整合多种力量开展综合治理,如通过个案处理矫正侵权行为,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和处理违法企业,借助新闻监督揭露违法现象,等等。同时,普法工作也要深入新兴行业的用人单位,面向员工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只有法治的阳光照进用人单位,促使它们建立起文明健康的企业文化,漠视员工权益者充当员工“人生导师”的怪事才能慢慢少起来。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gd/rdgz/tjcaw-iiznctkf08248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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