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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法律强化疫苗监管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10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旨在完善统一权威的药品监管体制和制度。其中,强化疫苗监管成为此次修法的最大看点。据悉,与现行药品管理法相比,修正草案至少新增了六个“疫苗条款”,强化了对疫苗等特殊药品的监管(10月23日《新京报》)。

      新旧药品管理法在疫苗方面的最大不同,是新法草案将疫苗从药品当中独立出来。现行药品管理法只在解释法律中“药品”的含义时,提到了“疫苗”二字,明确法律中的“药品”包括疫苗,再未对疫苗作出任何具体规定。但新法草案不再将疫苗仅仅作为药品当中的一员,而是将疫苗“另起一行”,单独列举,在六个新增条款中专门加以约束。在新增条款中,疫苗被放在了十分显要的位置。与其他药品相比,新法草案对疫苗生产的要求更严,对与疫苗有关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也更严厉。比如其他药品可以委托生产,但除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可以委托的情形外,疫苗不能委托生产。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劣药的,在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处罚拟从三倍以下的罚款提至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

      之所以新增疫苗条款,是因为立法者考虑到了疫苗的特殊性。疫苗是药品,还是十分特殊的药品。普通药品通常影响当时的疗效,但疫苗造假或质量不过硬,更可能让接种者失去未来的健康,影响更为持久和深远。不让疫苗混杂在其他普遍药品之中,而是将它拿出来重点管控,与疫苗的特性有关。

      对疫苗重典治乱,也是顺应现实的务实之举。近年来发生的影响巨大的药品案件,很多都与疫苗有关。比如两年前轰动全国的山东庞氏母女非法经营疫苗案以及前不久备受关注的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等,都具有其他药品案件难以企及的影响力。疫苗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尤其是关系到孩子的健康,这样的社会关注度没有哪类药品可以相比,回应民众关切,化解疫苗焦虑,必须强化疫苗监管。

      大幅提升疫苗安全,符合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方向。过去医疗系统比较重视治疗,绝大部分资金和精力,都放在了治疗方面。但当前我国的卫生健康发展理念发生了重大改变,大健康理念得到普及,无论国家还是民众,都更加注重疾病的全程干预,尤其注重预防,注重“治未病”。注射疫苗是预防疾病最有效的办法,疫苗接种范围有望不断扩大,疫苗安全对于健康的影响,也会日益提升。在此背景下,提升疫苗的安全系数,已具有时不我待的时代紧迫感。

      因此,无论是对过去的经验教训汲取,还是出于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疫苗安全问题都应该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来看待。通过修改法律进一步筑牢疫苗安全的堤坝,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预防为主方针的一次具体行动。唯有在重典之下,方能让民众安心享有疫苗带来的健康福利;唯有民众对疫苗普遍感到放心,方能垒起社会对于整个医疗系统的信任基石。

      通过修改法律进一步筑牢疫苗安全的堤坝,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预防为主方针的一次具体行动

      修法是第一步

      保证疫苗安全虽然需要严法可依,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更多的时候并不是缺少法律,而是监管的力度不足。例如,针对长生问题疫苗案件,监管部门依据现行药品管理法开出92亿元史上最大罚单,不可谓不严厉,但与曝光前几十万元的处罚相比,霄壤之别便能说明问题。健全疫苗管理立法是第一步,更关键的还是要改革完善相关管理体制机制,让最严法律的“疫苗条款”,成为全过程无缝管理的依据和从严执法的武器,让法律变成带牙齿的“老虎”,成为安全最好的拱卫。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gd/rdgz/tjcaw-ifxeuwws92261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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