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押金难退、违约金过高、不可抗力条款缺失……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各类合同中的“文字游戏”今后将受到制约。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发建设的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正式上线,收录合同涵盖网络交易、房地产买卖、教育培训等领域,为人们查询使用提供了一份“避坑指南”。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各种合同发挥着重要的约束作用,但长期以来“合同纠纷”“合同陷阱”屡屡成为社会热词,其中既有司法机关受理的涉合同类案件,也不乏各级消协组织曝光的消费问题。如何“避坑”、谁来填平“合同陷阱”,不时成为各方热议的话题。
为了指导和规范合同行为,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出台了一些合同示范文本,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各地也因地制宜制定了一些合同示范文本,如《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类似合同示范文本在相关领域和地方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相对碎片化、缺乏全国性统一标准等问题。
如今市场监管总局上线的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收录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近500种,基本可以满足公众所需。同时每个示范文本页面还有“风险提示”的红色标识,里面有常见的交易风险和常规应对策略,这对公众来说很有参考价值。
正如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所说,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既有利于保障合同各方当事人权益,避免产生合同纠纷,又有利于规范签约履约行为,从源头降低交易风险。可以说,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既为公众签订合同提供了“避坑指南”,提供了方便、权威的专业指导,也有利于减少纠纷,节约相关司法成本和社会成本。
同时,此举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众的契约意识。过去,一些人之所以掉进“合同陷阱”,一个重要原因是契约意识欠缺,有的并未认真浏览涉及自身权益的合同条款,有的对某些专业性合同条款的表述未能准确理解,导致草率、懵懂签约。如此便容易被合同另一方“套路”,进而付出沉重代价。
进而言之,这有望促使更多人重视合同问题,提升履约意识和能力,也有望倒逼相关合同制定者勿玩“套路”。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有了示范合同文本,但一些商家可能并不会选用;当某些合同由强势一方来制定时,弱势一方“避坑”的难度就会增加;当某些合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大的改动时,修改部分就可能成为新的陷阱——对现实中的上述情况,公众仍须格外警惕。
另外,随着时代的变化,还会出现一些新业态和新型契约关系,要想让权威的合同“避坑指南”充分发挥作用,合同示范文本库还需与时俱进,及时更新、补充相关内容。同时,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形成合力,加强对相关举措的宣传,在更广范围内对各类市场主体加以引导,让公众不再为相关合同陷阱、霸王条款等所扰,让整个社会的契约意识不断提高,让合同在社会生活中的功效得到更大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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