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2月25日上午,冷水江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盗窃罪、谭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在院执法办案区进行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全面录制了检察人员听取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意见的全过程。
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开启后,检察官确认在场人员身份,告知正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后,向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详细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并对本院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的理由和依据、刑期的计算方式与步骤进行了充分说明。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检察官说明的内容均无异议,当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步录音录像结束后,检察技术人员实时将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检察人员确认后,按照“一案一人一光盘”原则,统一保管。
下一步,冷水江市检察院将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要求,全面对认罪认罚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不断提升“镜头下”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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