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南京市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活动启动仪式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徐锦辉,市法院院长李后龙,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利民,省扫黑办专职副主任姚恒斌参加活动,并向各行业普法志愿者们授发了宣传资料。
徐锦辉在致辞中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宝”和“利剑”。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政治任务、实事工程、基础工作、应尽职责,积极营造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的宣传热潮,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徐锦辉强调,要学习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刻领会法治精神。要纳入领导干部学法重点,纳入干部群众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和学校法治教育、“法律明白人”培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工作一体推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主动性。要宣传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坚持“精准普法”,突出分类施策,充分利用各类普法、教育基地,广泛运用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聚焦国家工作人员、基层群众、青少年学生、市场主体,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系列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触及各个角落。要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彰显法律威力。主动融入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落实好平安护民“十项举措”,深挖铲除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养老诈骗、行业领域乱象的幕后黑手,进一步筑牢法律防线,着力建设过硬政法铁军,打造海晏河清、乾坤朗朗的平安底色。
市扫黑办主任、副主任,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部分政法干警、律师和普法志愿者在现场参加活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