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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两级法院 以“小岗精神”诠释为民情怀

    来源:安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40多年前,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村民代表按下了鲜红的手印,分田到户,悄然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序幕。40多年后,安徽省滁州市两级法院干警发扬“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在这片改革的沃土上开拓创新,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为民情怀。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法院最鲜明的底色。近年来,滁州市两级法院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延伸司法职能,将诉讼服务、解纷渠道拓展到田间地头、乡镇村落、企业商会,追求的不仅是更快,还有更好。

      “我们持续整合解纷资源,提档升级诉讼服务,将司法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司法的便捷与高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传水表示。

      打造商会调解“金字招牌”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在日常工作中,滁州中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全国率先实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工商联调解平台同步对接。

      2020年,陆惠文从某企业退休,接受滁州市工商联委派到滁州中院参加调解工作。就像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她每天早早地走进调解室。

      陆惠文告诉记者:“我熟悉行业规范,热心调解工作,当事人对我也比较信任,再加上法官‘结对’指导业务,联手化解,调解效果非常好。”她总是随身携带一个笔记本,专门记录每一起案件的调解过程和结果,为以后的调解工作积累经验。截至目前,她已经调解了600余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78%。

      党的十八大以来,滁州市两级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构建多方联调共治制度体系。近年来,滁州中院持续加快推进与发改委、总工会等单位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与29家单位完成对接,在安徽省率先实现县级商调委全覆盖。

      2021年1月,全国人大代表陈建银作为调解员,参与了一批涉及17家KTV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案件的调解。她与调解员一起,通过一个多小时“闲聊”,使17起纠纷全部化解,当事人当场签订和解协议。

      “这样的调解工作,对当事人来说既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更是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的好方法。”陈建银表示。

      2019年以来,滁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85423件,在诉调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调解成功率达72.86%,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提升诉讼服务质量水平

      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我从来没有想过法院立案这么快速和高效,不仅有专门的‘老年人服务窗口’,也不需要纷繁复杂的操作,还有法官‘一对一’进行细心指导,真解决了我们老年人的大麻烦!”滁州市琅琊区居民王大爷欣喜地说。

      “我们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突破口。通过主动提供适老诉讼服务、设置自助立案区等,精准细分当事人群体,并引入律师、心理咨询专家等社会力量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滁州中院立案一庭法官刘先勇介绍。

      “滁州市两级法院坚持构建诉讼服务大格局,服务事项‘一体集成’,服务内容‘一网通办’,辅助事务‘一站统揽’,已实现立案登记、诉前保全等26项职责‘一站式’办理,同时融合全市9家法院诉讼服务中心、35个乡镇社区诉讼服务站,实现由窗口服务向诉讼全程服务的功能转型。”滁州中院立案一庭庭长王献梅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滁州市两级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主动探索诉讼服务功能转型和智慧升级。滁州中院在全国首创自主研发诉讼费用“001”系统,实现诉讼费退费“零距离、零手续、一键办”,解决了法院长期存在的诉讼费“退费难”问题。

      据滁州中院信息中心主任张孝昆介绍:“按照传统的退费办法,在案件结案后,当事人要带着判决书、退费申请、预交诉讼费票据等材料来到法院,经承办法官签字确认后,再去诉讼服务中心收退费窗口办理退费,流程操作烦琐。特别是一些退费金额较小的案件,往返费用比退费金额都要高。‘001’系统上线后,会对每一起生效案件自动发起退费流程,经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就可以完成退费。”

      2022年3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就收到了来自滁州中院0.1元的诉讼费退费。目前,滁州中院已通过“001”系统完成主动退费2998笔共计2922万余元。

      发挥人民法庭前沿优势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司法始终与人民利益休戚相关。

      “我们将司法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庭所共治’,探索‘一庭三所’——人民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相结合的联调机制新模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参与乡村治理的经验做法。

      2021年4月,明光法院潘村法庭庭长杨艳接到潘村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匆匆来到太平村。据悉,太平村叶先生将自己种的树卖给朱先生,由于叶先生不在家,便与朱先生电话联系了伐树地点。谁曾想朱先生却误挖了丁先生家的194棵树,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巨大分歧。最终,在杨艳的释法析理下,双方很快就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成。

      杨艳在推动“庭所共治”上很有经验,她说:“我在潘村工作多年,知道大家爱‘面子’,‘对簿公堂’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更容易激起两家的积怨。而且,派出所民警和法官在村里又比较有威望,‘庭所共治’共同参与就很容易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位于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的凤阳县人民法院小岗村人民法庭,始终弘扬敢闯敢试、勇于创新的“小岗精神”,主动融入当地党委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

      “我们重视前端治未病,建立了‘辖区重大事项咨议机制’,聚焦重大工程、重要工作等矛盾源头,以参加党政联席会议、专项会议、会商咨询为工作方式,为党委政府、有关基层组织提供综合统筹建议,取得良好效果。”小岗村法庭庭长王仕利介绍了法庭多渠道参与社会乡村治理的经验做法。

      2022年3月,王仕利再次受邀来到凤阳县黄湾乡政府,为“淮干工程”千余户移民迁建后续问题提出司法建议,通过现场指导、参与调解,化解了一批移民群众和代建商之间的合同纠纷。据统计,2020年以来,王仕利共列席乡镇、园区管委会重点会议11次,接受工作咨询25次,为党委政府提供工作建议60余条。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动诉源治理,滁州市两级法院显然走得更实更快。”2021年12月,11名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来到滁州中院考察调研,对“一站式”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群众带来的高效便捷诉讼体验给予高度评价。(祁福广西 李晓月)


    原文链接:http://www.ahcaw.com/ahcaw/content/2022-06/10/content_87315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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