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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失的“蓝帽子” ——桦甸警方破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始末

    来源: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盛夏的风,带着恼人的燥热,吹倦轻扬的柳梢,拂过行人额头上的点点汗珠……
       

      2021年8月17日,为了办理一起案件,桦甸市公安局永吉派出所副所长李博在几个单位间来回跑了一上午,总算是告一段落了。此时,他刚刚从位于新华街道的一家单位走出来。
       

      李博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呦,时间过得可真快,都晌午了。”他自语道。
       

      “咕噜……”李博的肚子叫了起来。他抬头看了看周围,附近有好几家小饭店,他便打算在这里吃完午饭再回派出所整理材料。
       

      李博走进一家面馆,点了一碗打卤面。快速吃完后,他抹了抹嘴,出了面馆,朝着街边走去。出于职业习惯,他一边走,一边四处打量着。
       

      忽然,李博停下了脚步,向着一个方向望着。几秒钟后,他疾步向前走去。在一家无人售货成人保健品店前,李博停住了脚步,他伸手拉开店门,走了进去……

      

      “蓝帽子”哪去了
       

      李博进入无人售货成人保健品店后,环视了一圈,发现店里摆放着几个无人售货机,里面的各种产品包装得花花绿绿的,很是显眼。他到无人售货机前察看了一番,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在此期间,偶尔有顾客进入店内购买保健品。李博发现,他们没有什么明确目标,只是随意挑选,购买后连看都没看,匆匆揣进衣兜就离开了。
       

      李博转到摆放着各类保健品的售货机前,仔细地看了一会儿。忽然,他发现了不对劲儿的地方:这些保健品花花绿绿的外包装上,缺少了一个重要的东西。李博点击无人售货机上的显示屏,购买了一盒片剂保健品。他拿在手里,拆开包装,仔仔细细地来回看了好几遍。然后,他的眉头轻轻地皱了起来。
       

      “‘蓝帽子’哪去了?”李博不禁疑惑地说道。李博所说的“蓝帽子”,是我国保健食品的专用标志,为天蓝色,呈帽形,俗称“蓝帽子”,也叫“小蓝帽”。“蓝帽产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
       

      这里售卖的各类保健品都没有“蓝帽子”标志,很可能是违禁品。

      

      

      

      

      

      抓获店主 顺藤摸瓜
       

      李博走出无人售货成人保健品店,不敢耽搁,立即返回永吉派出所,向所长汇报了此事。
       

      为了尽快查清案件事实,避免更多的市民受害,所里经过研究,决定立即开展调查。
       

      “当务之急是确定这些成人保健品是否是违禁食品。”李博说,民警将其在无人售货店里购买的保健品送到了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发现该保健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或保健品中添加的药物成分西地那非。西地那非为处方药,在食品或保健品等特殊食品中添加都属于违法行为。
       

      民警经过调查,了解到这家无人售货保健品店的店主每隔几天就会来店内补货并取走售货机收到的现金。民警决定守株待兔,在无人售货成人保健品店附近蹲守,伺机抓捕。
       

      民警连续蹲守了几天,终于发现一个人搬着一个大纸箱走进了店内,很长时间也没有出来。民警观察发现,这个人拿出钥匙,依次来到每个售货机前,打开机器的外壳进行补货,然后取出了里面的现金。
       

      看来,此人就是店主。就在这名店主锁上售货机,准备离开时,民警们迅速上前,将其堵在了店内。确认其身份后,民警将其带回了派出所并进行审讯。
       

      店主交代,他叫姚某,2020年租下了这个无人售货成人保健品店。他对自己明知这些保健品属于违禁品的情况下,依然违法销售,进而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这些保健品价格很便宜,一开始我也不知道是违禁品,时间长了才发现,但利润太可观了……”姚某低下头,小声地说道。

      

      

      

      

      利欲熏心 害人害己
       

      姚某交代,其销售的保健品都是从吉林市的一名微信好友处购买的。上一任店主在将无人售货店租给他时,一并将进货渠道介绍给了他,并让他添加了对方的微信。
       

      然而,这名微信好友姓甚名谁,姚某一概不知。每次进货时,他就在微信上和对方联系并转账,对方会将货品通过快递邮寄过来。
       

      民警对该微信进行了调查,根据姚某与该人的聊天记录和交易记录,最终确认了其真实姓名为于某。
       

      民警根据已有线索,立即前往吉林市进行调查,经过详细的摸排,找到了于某的具体住址。民警在其住处附近蹲守了3天2夜,终于发现了于某的身影。
       

      2021年9月9日,于某搬着一个大箱子,走出了小区。民警一路跟踪,发现其来到一处快递点,正准备将箱子里的东西寄出去。民警推断,箱子里装的就是违禁保健品。民警们看准时机,将于某抓了个现行。
       

      经讯问,于某交代,他偶然在网上看到了销售成人保健品的信息,经过详细了解,发现价格十分便宜,遂产生了购买后再出售,进而赚取差价的念头。虽然明知这些保健品属于违禁品,但为了牟取利益,他还是购进了大量有毒有害保健食品,并在周边的各县(市)进行销售。
       

      与此同时,于某供述了与他一同从事犯罪活动的魏某夫妇等人。经逐一侦查核实,民警连续抓获了包括魏某夫妇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共扣押违禁成人保健品30余种,总价值5万余元。
       

      2021年12月18日,随着最后一名涉案人员唐某投案自首,2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至此,这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成功告破。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zfyx/202202/ef8f803695b54baa934f04031ee6a2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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