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和平区委政法委下发关于认真落实《辽宁省政法机关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查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引导全体干警准确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把审判执行工作的优化举措和重点成果体现在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对做好下步工作,会议要求,要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思想站位,对照《暂行办法》中查处范围的规定,优化举措、转变作风、提升质效;要深化司法为民思维,树立群众需求导向,严把案件程序关、质量关,做到案件情、理、法的有机结合;要把查处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与巩固教育整顿成果、肃清流毒影响等工作有效结合,将落实《暂行办法》和《沈阳市政法系统营商诉求管理办法》统筹推进,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为护航经济发展贡献法院的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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