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两起未成年人聚众殴斗案件时发现,两起案件聚集人数均多达20余人,参与殴斗人员多数为在校学生,最小年龄仅11周岁。
绥中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对其中10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家庭责任。因涉案未成年人多为在校学生,绥中县检察院同步向学生所在学校制发《检察建议书》。为进一步扩大预防辐射范围,该院还向涉及学校赠送了《法治宣传册》,希望以此作为学生的课外读本,增强学生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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