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为进一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切实增强企业、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近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刑事执行干警对2018年以来辖区内侵犯企业权益案件进行了专项财产刑执行监督检查。
此次财产刑执行监督检查主要是针对财产刑执行中存在的应当执行而不执行、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确保涉企案件办理公平公正。针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通过逐案建立台账、调阅卷宗、询问案件当事人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检查,该院共向审判机关发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书5份,均被审判机关采纳,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下一步,兴隆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继续能动履职,加大对涉市场主体财产刑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同时,主动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规范涉企案件财产刑执行活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签稿:张开禹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王聪
审核:李良宏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