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今年的1月10日,是第二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也是第二个属于警察群体的“特殊工作日”。
(一)
国家认可是荣光
警令为召奉献忙
尽显初心与使命
民安国泰我肩扛
(二)
人民卫士展风流
为酬壮志誓不休
年节权当工作日
特殊二字写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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