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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溪法院:妥调涉企纠纷 法人锦旗致谢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被拖欠的工程款已经全部领到了,衷心感谢法院维护企业权益....”。日前,甲工程公司法人代表何某来到贵溪市人民法院龙虎山人民法庭,专程向法庭干警送上一面写有“法护营商环境,情系企业发展”的锦旗表达谢意。何某洋溢的笑脸和竖起的大拇指让干警们倍感欣慰,而这一切,要从龙虎山法庭成功调处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说起。

      “我们对工程质量有异议,这笔工程款我们不付。”

      2021年9月,甲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沥青路面施工合同》,由甲公司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建某道路施工项目。工程完工后经结算,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工程款6.8万元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甲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乙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因当事双方均为企业,龙虎山法庭受理起诉后,从服务保障全省双“一号工程”及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和诉求。在沟通中,被告方乙公司表示,因对工程质量存在异议,故不愿支付剩余工程款。针对此问题,原告方甲公司进行了相应解释和回应,但乙公司仍对支付剩余工程款存在抵触情绪,调处工作一度进展艰难。

      “你们双方都是企业,应当互相体谅,将心比心。”

      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切实保障企业权益。承办法官在认真核实案情、详细审查证据的基础上,以原被告双方均为企业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调解中,承办法官反复劝解双方法人:“你们双方都是工程企业,应该对工程运作都非常了解,甲公司完成了道路施工项目,已经付出了相应材料款和工资款等成本,他们的权益应当得到维护。而乙公司目前资金状况紧张,难以一次性付清所欠工程款。你们之间应当互相体谅,将心比心,拿出最大的诚意解决问题......”。经过承办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和真情劝导,双方最终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原告甲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剩余工程款6.8万元由被告乙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付清。2022年6月,乙公司按照协议付清全部工程款,甲公司为此特意向龙虎山法庭赠送锦旗以示感谢。

      “用司法护航企业发展,用行动诠释担当作为”

      据悉,龙虎山法庭负责全市环资案件审理工作。自全省双“一号工程”相关文件和要求下发后,龙虎山法庭充分立足职能优势,在依法妥善化解涉企纠纷的前提下,结合“我为企业办实事”和“百名法官进百企”两大专项行动,常态化深入辖区企业,宣讲环保知识和环资法规,解答企业涉法问题,提升企业法治意识。在处理涉企纠纷中,龙虎山法庭坚持将维护企业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首位,将企业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努力让每一起涉企案件得到最优化解。“听诉求、普法律、护权益、保经营”,已经成为龙虎山法庭审理和调处涉企纠纷的工作原则。展望未来,“用司法护航企业发展,用行动诠释担当作为”是龙虎山法庭全体干警共同的信念和心声。绿水青山间,鲜艳的法徽正闪耀在龙虎山法庭每名干警胸前。


    原文链接:http://www.jxzfw.gov.cn/2022/0621/2022062141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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