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保障

    解“毒”,拍案说法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毒品,对于个人、家庭和社会皆具有严重的危害。在涉毒犯罪中,部分犯罪分子会以“无知者无罪”来为自己开脱,殊不知这并不能为他们洗脱罪责。那么,生活中哪些行为可能涉嫌毒品犯罪呢?

      在家种大麻

      今年4月,吸食大麻的李某被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禁毒大队民警抓获后,供述其是在网上购买的大麻。随后,警方顺藤摸瓜,锁定了在网上售卖大麻的涉毒人员马某,并在西影路一酒店附近将其抓获。

      在讯问中,马某承认所贩卖的大麻是其种植的。经审查,马某长期吸食大麻,随后萌生自制大麻吸食的想法,并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大麻种子在自家种植。在第一次收获400克大麻后,马某觉得可以卖给他人,以贩养吸,于是开始第二次种植,并收获大麻700余克。

      经鉴定,警方从马某家缴获的大麻植株及大麻种子均含有大麻酚和四氢大麻酚成分。随后,警方对马某家的大麻植株进行了铲除。

      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友谊说:“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其中,非法种植大麻5000株以上的,应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追究刑事责任。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陈友谊认为,在该案中,马某向他人贩卖毒品的行为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而马某非法种植大麻植株的行为也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非法种植的大麻植株在5000株以上或2000平方米以上,他将面临数罪并罚的刑事责任。”陈友谊说。

      “跑腿”送毒

      6月9日,西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通报了全省首例贩卖杜冷丁毒品案。该案的交易方式正是利用“跑腿”运毒。

      利用“跑腿”运毒在西安已不止发生了一起。2021年8月7日,公安经开分局抓获两名吸食笑气犯罪嫌疑人,并捣毁一个灌装笑气窝点。民警蒙鑫说:“犯罪嫌疑人通过同城快递、‘跑腿’等方式,与客人进行交易,但是运送人员并不知道所送的是什么。”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谭某为赚取50元“跑腿”费,帮助他人运送毒品,于2019年被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以共同犯罪论处,判刑9个月。

      据了解,谭某平时“跑腿”送货一单8元钱,帮林某运送货品,运费则高达50元。面对高出市场价6倍多的运费,谭某出于好奇打开了货品,并发现了白色粉末状物质。此后,谭某在明知林某让其运送的是毒品的情况下,依然按约定将毒品送到他人手上。

      那么,利用“跑腿”送毒是否构成运输毒品罪,或是贩卖毒品罪呢?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狄园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实施了其中一种行为,就以该行为确定罪名;实施两种以上行为的,如运输、贩卖毒品,则定为运输、贩卖毒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跑腿’送毒,就是同时实施了运输、贩卖毒品的行为,又因其运输的目的是贩卖毒品,所以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容留他人吸毒

      “我没有吸毒。他们要在我家吸毒,我也没办法……”民警在抓获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后,总能听到这样的话。

      2021年3月6日,赵某在其位于灞桥区某城中村的租住处,容留4名吸毒人员吸食冰毒。被公安高新分局民警抓获后,赵某狡辩:“他们在我家吸毒,但是我没有。”

      今年3月,礼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容留吸毒罪案件。被告人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了解,2021年6月8日,吸毒人员韩某在孙某驾驶的出租车内注射毒品海洛因。同年6月16日和18日,吸毒人员韩某、王某、刘某乘坐孙某驾驶的出租车,购买毒品返回礼泉途中,在出租车内注射毒品海洛因。庭审中,孙某对其行为深感后悔,称其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认为送乘客到目的地,乘客在出租车内吸毒与其无关,抱有侥幸心理,才触碰了法律底线。

      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雨齐说:“容留他人吸毒是一种犯罪行为,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支配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容留行为既可以主动实施,也可以被动实施,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张雨齐表示,广大群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容留他人吸毒害人害己。

      (记者 魏鑫 梁爽)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14/11944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