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法院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6月13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依法严厉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今年1至5月,全省法院受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351件4176人,审结1688件2420人,结案率71。8%。
据悉,在审结的案件中,对涉案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13年,共计判处罚金1695。5万元,判处没收个人财产755。86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645。34万元。
6月6日至6月10日,全省中、基层法院共对53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分别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100名被告人定罪处罚。其中,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核心罪名的诈骗罪4件7人,涉及上游犯罪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39件79人,涉及下游犯罪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0件14人。
在集中宣判的案件中,被告人犯罪手段、形式多样,涉及建立虚假网站、虚假博彩、以恋爱为名等多种诈骗手段,以及提供“两卡”或者“四件套”等帮助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2。95亿余元。
据悉,全省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关联犯罪实行全方位、全链条打击,最大限度彰显刑罚的功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依法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对案件定性、数额认定、赃款处理等严格要求,为案件依法审判奠定坚实基础。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涉案财物追缴处置、追赃挽损工作,让犯罪分子无利可图。对查封、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犯罪所得及其孳息应缴尽缴,尽最大努力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此外,全省法院还强化建章立制,确保打击治理质效,提出“强化政治担当、案件办理、请示报告、台账建立、调研总结、宣传报道、督导落实”的工作要求,为全身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指引,努力促进办案效果转化为社会效益,确保打击治理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新闻发布会负责人还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发出正告:不要误以为境外是法外之地,如果执迷不悟、心存侥幸,必将难逃法网。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信在网络中认识的陌生人,尤其不能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警惕对方提出的任何转账要求,避免误入骗子的圈套。
此次发布会还发布了郑某飞诈骗案等7个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337/525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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