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完成的第一期碳汇造林,预计可实现碳发行价值1.4亿元
6月14日,剑河县碳票发行新闻发布会在仰阿莎国际酒店召开。记者获悉,剑河县探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林业碳汇金融链条,截至目前,已完成的第一期碳汇造林,预计可实现碳发行价值1.4亿元。此外新闻发布会还就碳票发行、银行授信、碳汇与司法办案实践等工作进行了发布。
发布会上,剑河县委相关领导为剑河县林工商公司颁发了该县第一张面额为1700万元的碳票,贵州银行黔东南州分行向剑河新盛林投公司碳汇交易项目授信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剑河县人民政府聘请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吴永贵教授(博士后)为“剑河县人民政府碳汇咨询专家”,并与贵州大学、州检察院建立全省首个“碳汇与司法办案实践教育基地”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剑河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贵州大学、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碳汇与司法办案实践教育基地”。
据介绍,近年来剑河县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高质量管理机制,创新实施贵州省首例以碳汇补偿方式结案的检察公益诉讼,加快国有企业转型步伐,创新林业金融服务体系,碳汇红利正不断惠及。
剑河县林业部门资料显示,该县森林资源丰富,全县林地总面积为243.36万亩,是全国28个重点集体林区和贵州省10个重点林区县之一,森林覆盖率达72.42%。近年来,剑河县主动谋划、积极探索林业碳汇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第一期碳汇造林项目32.27万亩,核算期为20年,碳减排量511.55万吨,预计可实现碳发行价值1.4亿元。据悉,该县第二期碳汇造林项目业已启动,并将为剑河县以林业产业振兴为主的乡村振兴注入资金和活力。
相关阅读:据新华社报道,剑河县违法行为人罗某松因未办理采伐许可证采伐杉木469株,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对该起公益诉讼案作出终结审查决定,并得到法院的司法确认以碳汇补偿方式结案。经剑河县林业部门结合罗某松滥伐林木的实际情况评估,最终确定罗某松认购20668.8元的碳汇量,并与公诉机关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前磋商协议书》,该案为贵州省首例以碳汇补偿方式结案的检察公益诉讼。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03/525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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