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
2021年以来,省公安厅认真组织、紧密调度、通力协作、积极沟通,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以公安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四新”“四化”。2021年省公安厅共收到省“两办”交办建议提案45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4件,省政协提案31件,主办(含独办、分办)14件,会办31件,全部按要求办复完毕。
省公安厅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警种部门具体办、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安排部署、调度推进,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实行清单式、台账式管理,与公安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
高度重视问题解决,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代表提案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分门别类梳理研判,总结出具有普遍性、建设性的建议,充分吸收采纳进正在制定的政策措施或正在推动的改革项目中,推动由“答复型办理”向“落实型办理”转变。
高度重视过程管理,承办人员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及时向代表提案者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办前沟通、了解意图、明确方向,办中协商、求计问策、完善措施,办后回访、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同时,建立内外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实现与代表沟通率100%、与共同承办单位沟通率100%、代表提案者办理满意率100%。
高度重视成果转化,推动办理跟踪回访常态化、制度化,把“回头看”作为消除“重答复、轻落实”“已答复、未落实”现象的具体举措,抓紧抓实答复承诺解决事项跟踪督办,变“纸上承诺”为“行动落实”,推动建议提案办理从“办理满意”向“落实满意”转变,打通建议提案办理“最后一公里”。
坚持把代表提案者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估建议提案办理成效的唯一标准,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出重点建议提案进行“重点看”“重点督”“重点办”,将重点建议提案办成典型、办成示范,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339/502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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