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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丹妙药”“专职医生”“养玉费”......看检察机关亮出反诈“六脉神剑”!

    来源:西藏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把维护老年人安全、利益的保护网织密织牢,才能营造出安心、舒心的养老环境。《检察日报》聚焦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和工作举措,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表意见建议。

      一、紧盯保健品诈骗

      “医学专家针对个人情况问诊荐药”“20年之内血糖不反弹”“参观保健品公司还免费送牛奶”……诱人宣传的背后,真的是疗效显著的“灵丹妙药”吗?揭开面纱,全是针对老年人的精准诈骗。

      记者获悉,近三年来,北京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50余件,其中以提供保健品、药品或体检、问诊等养老服务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件占比超过三分之一,涉案金额超千万元。“违法犯罪分子正是摸透了他们‘求药心切’的心理,对他们进行精准诈骗。”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表示,北京检察机关近期结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打击涉老食药领域诈骗犯罪为重点对全市此类案件进行全面摸排,“我们将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查找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一方面施以全链条式的打击,另一方面加强溯源治理,进一步向害人的‘灵丹妙药’亮剑。”

      二、“专职医生”失联了

      2019年4月的一天,老梁在网上看到一条治疗糖尿病的广告,“服用一个疗程三个月之后保证血糖稳定。”由于身患糖尿病,老梁立刻点进广告留下个人信息。很快,一位自称是某知名老字号保健品企业工作人员的男子联系上了他。经过短暂的“问诊”后,男子向老梁推荐了一款名为葛根山药胶囊的“药品”,许诺购买之后会为老梁配备“专职医生”指导用药并随时提供诊断服务。

      老梁购买后,在另外一名“专职医生”的指导下服用两周,血糖不降反升。老梁急了,“专职医生”立马表示还需要再配合另外一种药品服用才有效果。于是老梁再次掏钱购买。可是到货后,这位“专职医生”失联了,老梁于是报案。

      经查,2017年至2019年,王某伙同他人雇用多人冒充某知名老字号保健品企业工作人员向外拨打电话,虚构某品牌葛根山药胶囊等产品疗效,以可以治愈糖尿病为由,诱骗他人购买产品。“截至案发时,被害人达2000余人,该团伙共计骗取被害人钱款600余万元。被害人绝大多数都是年龄超过60岁的老年人。”办理该案的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海军说,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王某在审查起诉初期均否认实施诈骗行为,认为自己拥有厂商的合法授权,是在正常销售保健品,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也不予承认。

      “经核实,王某成立的公司并没有获得授权,也不具备销售涉案保健品的资质。”该案另一名办案检察官赵斌峰告诉记者。2020年7月1日,大兴区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对王某等13人提起公诉。庭审中,检察官就调取的证据一一进行出示,被告人在客观证据面前全部认罪认罚。2021年3月18日,大兴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王某等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宣告缓刑一年不等刑期,各并处罚金。

      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林芝介绍,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需要通过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准确区分保健品“销售”与“诈骗”的界限,关注产品性质、质量、销售渠道、资质、营销方式等等,对打着“正常销售”幌子的诈骗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三、诈骗“脚本”层层递进

      “王阿姨您好,我们是国人健康联盟的工作人员,您之前购买保健品的40万元冤枉钱都给您退回来了!明天我们就安排工作人员开车载您去酒店申请退款……”2019年某天,一通电话让王阿姨有点将信将疑,此时的她已经落入该诈骗团伙布好的陷阱。

      4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张某等人诈骗案维持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获刑四年六个月至十一年不等。该案中,诈骗团伙以购买保健品返现为诱饵,对老年人实施诈骗。其中,王阿姨累计被骗取52万元。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鲁雪松介绍,该诈骗团伙的诈骗“脚本”可谓层层递进:第一步,虚构所谓权威机构工作人员身份,声称可以对老年人过去购买的保健品予以退款返现,诱使老年人参与活动;第二步,由伪装医生身份的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体检”“专家座谈”,并虚构“三高”、糖尿病等老年人常见病症,推销“灵丹妙药”的同时收取所谓返现“手续费”;第三步,在与被害人建立信任关系之后,由“销售人员”继续与被害人联络,虚构“购买保健品可返现90%”等理由诱使被害人多次购买保健品;第四步,在被害人群体中筛选出“贵宾客户”,以不同理由多次行骗。

      鲁雪松介绍,该案二审审理期间犯罪集团的领导者张某拒不认罪,但表达了向被害人退赔全部涉案赃款的意愿,检察官向其充分释法说理,后被告人全部退赔赃款,弥补被害人的损失。“但鉴于被告人不认可犯罪事实,不认罪悔罪,在综合考量全案事实和情节后,检察机关仍依法认定应维持一审原判,最后得到了二审法院支持。”

      四、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

      “老年人被诈骗后,搭进去的基本都是养老钱,甚至是治病钱、救命钱,因此在办案过程中追赃挽损意义重大。”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薄亮告诉记者,该院在办理以销售保健品为由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类案件的过程中,检察机关从提前介入侦查开始,便引导公安机关做好涉案银行账户的查冻扣工作,在案件批捕、起诉环节,又将退赃退赔作为讯问犯罪嫌疑人、教育转化和认罪认罚的重点内容,做到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

      在徐某、白某等14人诈骗案中,诈骗团伙组织电话销售人员精心制作话术,冒充糖尿病研究院指导老师与糖尿病患者进行联系,将低价购进的食品当作“灵丹妙药”高价卖给糖尿病患者。“办案中,我们引导侦查机关冻结涉案钱款100余万元,并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环节通过释法说理和教育转化,促使11名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100余万元。”

      据了解,在依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同时,该院还积极联系社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知识讲座,向群众宣传养老诈骗犯罪的举报通道,提升群众的防骗能力。“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之外,还需积极探索以协同治理的方式对养老诈骗犯罪综合施治,提高老年人法治意识,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局面。”丰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唐晓庆说。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图书馆理事会理事长 韩永进

      最美不过夕阳红。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不断加深,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作为人大代表,我深刻体会到了检察机关在打击养老诈骗、守护群众“养老钱”方面所作的诸多努力,期待检察机关在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五、高回报里有“套路”

      “别说分红了,连本金都拿不回来。”当王某集资诈骗案被移送到福建省仙游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被害人郑大妈向承办检察官哭诉着。

      “开始,我只敢拿出一小部分养老钱投资到王某所说的项目里。后来,她如期向我支付约定好的分红,我就心动了,继续把钱放在她那儿投资,不仅利息高,还能给孩子减轻些家庭负担,哪知道,我是被骗上当了。”

      在该案中,王某利用平时出手阔绰的假象,以口口相传的方法散布自己正在投资加油站等项目急需资金,以参与投资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收取被害人投资款共计300余万元。经查,王某将被害人的投资钱款用于日常生活消费、偿还个人债务等。30多名被害人中,一半以上为老年人。2021年3月,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检察官介绍,目前,针对老年群体实施的诈骗犯罪手段层出不穷,主要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且普遍存在内心较为脆弱、害怕孤独等心理特点。而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普遍存在被害人数多、取证定罪难、追赃挽损难等问题,即使被告人最终被定罪判刑,绝大多数被骗人员的经济损失无法追回,给被害人的晚年生活及其家庭带来巨大危害。

      针对在办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仙游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将审查关口前移,深挖上下游犯罪,全面完善证据链,确保做到从快、从严、全链条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同时协同公安机关、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打出“惩治犯罪+追赃挽损”组合拳,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依托该院法律宣传服务队,检察官还深入社区、村居、商场、公园等人流密集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普法宣传活动,提醒老年人提防新型诈骗手段,增强其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岐厝村党支部书记  曾云英

      当前,养老诈骗犯罪时有发生,对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伤害,需要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近年来,仙游县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动履职,在面对形式多样的养老诈骗类犯罪中,重拳出击,精准监督,从严惩处,努力追赃挽损,展现出新时代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责任担当和主动作为。我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结合办案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的背后原因,查找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和有关部门配合协作,促进依法完善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养老诈骗风险,让老年人安度晚年。

      六、从被害人到普法宣传员

      “这个案子太有警示教育意义了!检察官追赃挽损确实不容易,我们老年人千万不能犯糊涂把养老钱投在陷阱里。”5月18日,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的广场上,作为该案91名被害人之一,66岁的李阿姨手拿宣传资料,和永康市检察院检察官共同做起防范养老诈骗的普法宣传员。

      2018年7月,叶某在永康市伙同他人以推介会、发传单、培训课等形式,向老年人宣称佩戴鸡血玉不仅有益身心,而且投资购买一年期满后便可到店全款退货,甚至可以领取高额“养玉费”。不少老年人拿出养老钱争相购买。李阿姨也经不起诱惑,拿出10万元退休金“投资”鸡血玉。

      叶某经常通过组织老年人聚餐,免费旅游参观,赠送鸡蛋、大米、油等方式,不断拉近与老年人之间的距离,哄骗老年人加大对鸡血玉的购买力度。截至2019年5月,叶某等人向91名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达210余万元。转眼一年过去,叶某许诺的全额退货和“养玉费”没有兑现。原来,叶某利用老年人的这些钱投资到其他项目,结果资金链断裂,于是案发。

      2020年9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叶某移送永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过程中,发现大多数该案被害人为60岁以上的退休老年人,被骗钱财多为赖以生活的养老钱。

      “将骗人者绳之以法固然重要,但努力帮受害的老年人追回损失同样重要,也更有利于矛盾化解。”在全面审查在案证据的基础上,检察官与91名被害人逐一核对确认投资数额,充分阐述损失金额认定的标准及法律依据,切实打消被害人疑虑。此后,承办检察官以追赃挽损为重点,多次主动上门向叶某及其家属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解读有关政策规定,劝说其主动退还赃款。经过努力,叶某决定退赔全部违法所得210余万元。

      2021年春节前夕,永康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召开返还赃款发放会。“多亏你们帮忙,替我们追回了养老钱。”李阿姨领走了自己的10万元后,又陪着八旬老人沈奶奶从检察官手里接过沉甸甸的11万元钱,两人不停地道谢……2021年3月,叶某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在总结此案办理的经验基础上,日前,永康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出台《关于养老诈骗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多渠道拓展涉案财物线索,确保涉案财物应返尽返,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自今年4月金华市检察院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该院积极组织开展反诈宣传“进村(社区)、进公园、进广场”活动,还邀请李阿姨等受害者结合案例向老年人讲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大家科学理财、合理投资。截至5月18日,该院共开展10余场普法宣讲活动,印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远离非法集资》倡议书5000余份。

      全国人大代表、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人事专员 黄美媚

      关心关爱老年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今,不少犯罪分子打着推销产品等旗号,把目光瞄准了老年人,对他们实施精准诈骗,导致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巨大的损失。我希望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及时关注受害老人的权益保护,协同各方全力为他们挽回损失,并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与保护。同时,结合典型案件的办理,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与其他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凝聚共治力量,筑起守护老年人财产权益的“防火墙”。

      


    原文链接:https://zfw.xzdw.gov.cn/zfjj/xxyd/202205/t20220528_249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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