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上前城地区检察院针对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的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2020年以来,上前城地区检察院针对法院存在的未及时移送立案执行问题、违规收取诉讼费用问题、违法终结执行等问题共发出纠正违法10余份。今年3月以来,该院对2020年以来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的财产刑执行案件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通过查询数据及查阅相关材料,发现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纠正意见的案件均已整改,对未移送执行的案件尽数移送执行部门立案执行并研究出台《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移送及执行工作。
针对违规收取诉讼费用的问题,法院将收取的费用退还被执行人。针对法院未对被执行人李某的房产进行处置而终结执行等问题,在检察院提出纠正意见后,法院恢复执行程序,现已将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为国家挽回损失82万余元。通过回头走访、查阅相关材料,被执行人张某财产刑执行案及被执行人白某财产刑执行案,在检察院提出纠正意见后,法院恢复执行程序,为国家挽回损失56.7万元。
(宁夏法治报记者 王潇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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