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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城:切实加强散装汽油安全管理

    来源:吉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白城市公安局采取有效举措,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销售购买安全管理工作,坚决确保危险物不漏管失控。

      加强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结合“一标三实”工作,组织社区民警对辖区内各加油站进行全面摸排,对加油站数量、名称、地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等情况统一进行调查登记,确保辖区内加油站信息全录入、数据及时更新,并签订责任承诺书。二是组织民警对全区各加油站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应急方案制定和演练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三是切实加强汽油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加油站点加强安全防范,依法查处在加油站寻衅滋事、扰乱经营秩序、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案件,严厉打击利用散装购买汽油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严格监管,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督促成品油销售企业切实加强经营管理,全面建立、严格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制度。对购买散装汽油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加油站认真查验和登记购买人或经办人的单位、姓名、有效身份证件、购买数量及用途等,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对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确保第一时间落地核查。二是要求加油站及时将实名登记的信息向辖区派出所书面报送,由派出所录入公安警务信息系统,实现对散装汽油购销情况的动态治安管控。

      落实主责,增强业主思想意识。一是把成品油销售企业和加油站列为治安重点单位,督促业主切实负起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二是加强成品油销售企业和加油站员工教育培训,督促其严格落实成品油销售人员、加油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对违反规定销售散装汽油、不实名登记购买人信息或者登记信息不准确的,列为治安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加强宣传,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一是针对散装汽油销售源头,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加油站,向单位员工、群众宣讲购买、销售散装汽油相关制度规定,督促其管好汽油购销工作,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对加油站员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让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散装汽油管控的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弦。二是在加油站醒目位置粘贴关于购买散装汽油的规定,广泛开展宣传,认真做好解释工作,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鼓励揭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安全用油的良好宣传氛围。


    原文链接:http://gat.jl.gov.cn/jwzx/gddt/202202/t20220228_8402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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