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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过后 当心这些陷阱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9

      □记者 林扬阳

      随着高考分数的公布,一些诈骗分子已然蠢蠢欲动,将诈骗“黑手”伸向考生及考生家长。为此,记者邀请福建磊德律师事务所许辉丽律师结合近几年各地发生的真实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敲响警钟;同时梳理一些常见的高考诈骗陷阱,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明辨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案例①

      虚构能运作自主招生考试

      以学校需要资助为由骗取500万元

      女子王某与张某是远房亲戚。王某得知张某打算以赞助免试形式让其子张小某到华东政法大学上学,遂提出其能够通过他人帮助联系上学事宜,张某同意。后王某以打点关系为由,向张某索要活动经费90万元,张某也表示无论事情有没有办成,这些经费都不要了。

      王某经向他人了解得知华东政法大学没有赞助免试入学形式,同时得知同济大学有自主招生考试,遂对张某称其能够找关系办理同济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入学,张某同意,并让王某为自己儿子和朋友的女儿一并办理该自主招生。

      后王某谎称自主招生考试入学之事已办妥,同济大学方面要资助500万元,该钱到账后,部分被王某用于个人消费、缴纳保险费、还债等,部分被用于联系上学。

      之后,通过网上报名经同济大学审核,张某的儿子通过初审,朋友的女儿未通过。高考结束后,张某儿子没有通过同济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张某发觉被骗,催要王某返还500万元。后王某被抓获,其父亲代偿490万元。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王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50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王某已向被害人张某归还全部赃款,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2021年6月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该案中,王某向张某虚构其能运作同济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结果,隐瞒其无力办理的真相,致使张某因陷入错误认识而相信王某,并自愿交付数额特别巨大的钱款,因此王某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案例②

      谎称可以帮忙保送进军校

      以打点关系为由骗取37.5万元

      周先生夫妇经营一家企业,事业有成,然而对女儿成长关心的缺位成为夫妻二人的一个心结。女儿一直想上军校,夫妇二人就想尽己所能帮助女儿实现梦想。

      去年4月高考前夕,一个偶然的机会,周先生通过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结识了河北的贺某某,交谈中贺某某了解到周先生希望女儿报考军校的意向后,便主动提出可以帮周先生疏通关系,保送进军校读书。通过多方核实,贺某某确实曾承接过部队工程,有相关人脉资源,周先生便将孩子上军校的事情托付给贺某某办理。

      随后,贺某某便经常将“托人办事”的聊天记录截图转发给周先生汇报进展,并微信上发送一些军队院校的招生政策资料给周先生夫妇参考,高考前后更是频频关心孩子考得如何,还承诺若事办不成将全额退款。

      两个月时间里,贺某某先后以打点关系、人情往来等理由,让周先生向其名下银行账户多次进行大额转账,累计37.5万元。

      直至2021年秋,高考招录工作结束后,周先生的女儿未能如愿进入军校,贺某某则以考试成绩不够等理由搪塞。周先生便要求贺某某按照约定退还之前支付的37.5万元,贺某某虽满口答应退款却一直未见行动。

      今年1月底,周先生发现联系方式已经被对方拉黑,便向警方报案。2月25日,贺某某被抓获,当即供述了犯罪经过。目前,周先生被骗的37.5万元现金被成功追回。

      律师说法

      虽然涉案的钱已退还,但贺某某仍难逃法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贺某某谎称有关系可以帮忙保送进军校读书,骗取37.5万元,属于虚构事实,骗取钱财,数额巨大,将被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涉案的钱已退还,但贺某某仍难逃法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贺某某谎称有关系可以帮忙保送进军校读书,骗取37.5万元,属于虚构事实,骗取钱财,数额巨大,将被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③

      冒充工作人员发放补助金

      获取银行卡等信息转走钱财

      2018年3月,王某、陈某共谋并邀约冉某和闵某冒充学校老师或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学生家长,以发放学生补助为由,获取学生家长银行卡信息、身份证信息。而后将学生家长的银行卡与身份信息绑定支付宝或财付通(QQ钱包或微信支付),骗取学生家长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后,开通快捷支付功能,通过支付宝或财付通(QQ钱包或微信支付)转走学生家长银行卡内的钱财。

      经查明,王某、陈某、冉某共实施诈骗17次(其中1次未遂),金额10.2982万元;闵某实施诈骗6次,金额4.1682万元。

      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冉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律师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因此本案中,虽然王某、陈某、冉某诈骗金额只是10.2982万元,但被依法从严惩处。


      注意这十种高考后常见诈骗陷阱

      陷阱1:提前查分

      高考结束后,分数往往是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通过伪基站群发短信,称可查询高考成绩,并附带有木马病毒的虚假链接,诱导考生或家长点击,从而获取家长手机关联的银行卡信息,通过拦截获取支付验证码的方式将钱款转走。

      防范提醒:

      陌生号码发送的关于高考相关的网址链接切勿点击。考生成绩、志愿填报、录取信息查询需登录生源地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查询。一旦误点,发现钱被转走,应立即报警!

      陷阱2:花钱改分

      针对考生和家长希望取得高分的心理,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电话或短信、聊天软件等形式联系考生和家长,称认识能通过“黑客”进入高招办系统的高人,可以帮忙修改高考成绩,只要支付高价“服务费”,学生就能得到满意的成绩,以此骗取钱财。

      防范提醒:

      高考阅卷是采用内网阅卷,不存在外部黑客入侵的可能。考生成绩发布前都做了原始数据存档和数据异地备份,通过网络公布后即尘埃落定,对自己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复查,花钱能改分属谎言,不可相信。

      陷阱3:精准填报志愿

      高考志愿填报前夕,不法分子谎称掌握内部大数据,能够“精准定位院校”,称考生只需要购买1万、2万等不同面额的VIP卡,便可享受一对一的“精准”填报志愿指导。

      防范提醒:

      参加志愿填报指导咨询活动一定要认清主办机构,对于社会举办的收费性质的志愿填报咨询辅导活动要提高警惕,所有的高考政策及信息一定要以官方公布为准。

      陷阱4:自主招生

      不法分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学生家长,声称花钱即可录取;或故意混淆成人教育、高等自学考试,声称只要肯花钱就可上大学。

      防范提醒:

      自主招生不是自由招生,高考所有招生计划都是由国家同意下达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国家批准或者向社会公布的,不能安排招生,不是花钱就能买到录取。

      ?陷阱5:内部指标补录

      “补录”骗局常出现在高考志愿录取结束后,不法分子对考生家长谎称某高校名额没能招满,通过花钱“打点”可让考生获得补录名额,或是谎称有特殊关系,可以购买“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让家长掏钱获得“补录”。

      防范提醒:

      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同时,正规的招生录取不会产生任何费用,凡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招生指标都是诈骗。

      陷阱6:提前获知录取结果

      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不熟悉高考相关招生政策实施诈骗,鼓吹自己“上面有人、提前获取录取结果、保证录取”,家长交钱就可以提前获知录取结果。

      防范提醒:

      高校招生录取有严格的工作流程。未经有关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考生及家长应该以本地教育部门官方网站或者报考院校的官网网站公布的录取信息为准,切勿陷入提前获知录取结果的骗局。

      陷阱7:艺术生交钱包录取

      由于艺术类招生种类繁多,投档排序规则和操作程序复杂,加上省外艺术类招生计划要根据生源情况在全国范围进行调整,致使录取持续的时间较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声称可以从中运作“搞定”,或打时间差,以“不交钱就退档”等谎言进行诈骗。

      防范提醒:

      当自己的录取状态处于“自由可投”时,要通过省、市级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查询自己所报的学校是否已经录取或投档,并及时通过该学校公布的官方查询渠道查询自己的最新录取状态。

      陷阱8:虚假录取通知书

      不法分子冒充高校招生办人员,向考生邮寄伪造的录取通知书,骗取考生和家长的信任,让考生将学杂费打入指定银行账号。

      防范提醒: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通过教育部的正规网站查询学校及录取通知书的真伪,如果考生没有填报该学校,却收到此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请谨慎对待。

      陷阱9:助学金申领

      不法分子自称为教育局、财政局等工作人员,主动与考生、家长联系,声称可提前发放助学金、奖学金,并以领取需先“激活账户”为名,让考生带着银行卡到ATM机上操作,从而盗取其银行账户上的钱。

      防范提醒:

      如果接到自称高校、教育、财政等工作人员的电话、信息,考生及家长一定要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联系求证,莫让不法分子钻了空。

      陷阱10:“野鸡”大学

      每年招生季,一些校名与知名院校相似的“野鸡”大学开始卖力宣传,声称只要肯花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上名牌院校,从招生中获得利润,然而这些证书或文凭并不被国家承认。

      防范提醒:

      网上有发布“野鸡”大学的列表,考生及家长可以查询辨认。当然,也有不少“野鸡”大学在被曝光多次后,仍换个域名继续存在。为此,广大考生及家长要注意,对于有招生资质的高校,各省招生考试机构都会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在填报志愿时,对于打算报考的学校应多方查证核实,避开这些“野鸡”大学,以免上当受骗。

      律师提醒

      “高考骗局”五花八门,但万变不离其宗,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骗取考生和家长的钱财,考生和家长要做到“以不变应万骗”。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保管好个人的身份信息、准考证号、银行账户等信息,拒绝向陌生人透露。涉及到收费的各种信息,一定要通过官方的正规渠道进行验证。如遭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目前,各地查分时间及志愿填报时间正陆续公布,广大考生及家长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无论是查分还是填报志愿等都要通过正规网站进行操作,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2/pufashuofa_0626/19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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