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一起双方驾驶人在酒后驾驶机动车后发生事故调查结果。
涉事车辆
据了解,4月29日1时许,薛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海口市美兰区海彤路由南向北行驶,车辆行至滨江海岸一期路段时向左转弯,与同向驶来的一辆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轻便摩托车驾驶人蹇某洪、乘车人张某梅受伤。
海口公安交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经酒精测试,证实双方驾驶人都存在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蹇某洪的检测结果为39.19mg/100ml,薛某为120.47mg/100ml。
经海口公安交警认定,薛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另外,薛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海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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