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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争分夺秒的止付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9

      

      “快些,快些!警察同志,我嫂子遇到了电信诈骗,卡上的几十万元可能都被骗走了,请你们赶快帮忙去止付!”6月11日19时许,家住洛南县石坡街的屈先生急匆匆来到辖区派出所,紧紧抓住出警归来的民警刘建刚和赵聪的手说。

      屈先生告诉民警,他70多岁的嫂子张某某与哥哥屈某某系退休职工。当天下午,其嫂子突然接到自称湖北某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视频电话。

      在视频通话中,对方称其嫂子因身份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使用,已造成严重影响,要求尽快互加微信并提供银行卡、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协助“公检法机关”办案。

      屈先生说,其嫂子张某某因有身份证遗失的经历,对自称是湖北某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电话内容信以为真,怎么劝说都无济于事,现正在按照对方要求进行操作……

      听完屈先生描述,刘建刚便立即赶至屈先生家中,见到其嫂子张某某时,她正在和骗子语音聊天,言语间的行为举止显得极为恐慌。刘建刚上前一把夺过电话。

      “这是电信诈骗!你告诉对方银行卡密码和手机验证码了没有?”刘建刚问。

      “说了,都发过去了十几个手机验证码,人家(骗子)说有一个是正确的,其余是错误的!”“这咋会是骗子?那男的衣服和你们的一样,女的是检察官。”张某某边回答民警提问,边描述着她与骗子的视频和语音聊天经过,仍有迟疑。

      “哪有警察微信办案的!不说了,赶快把你的银行卡拿出来,我帮你止付!”刘建刚立即拨通张某某银行卡开户行的客服电话。经联系银行客服,刘建刚在挂失冻结中为张某某成功止付36万元。遗憾的是,张某某卡上的20万元,在一小时前已被人分两笔转走。

      此时,张某某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了电信网络诈骗。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办案民警提示,在接到自称公检法工作人员的电话时,一定要冷静判断。公检法单位有4个“绝不可能”,即:绝不可能对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电话进行调查处理;绝不可能让公民个人上网查询“通缉令”“逮捕令”;绝不可能告诉公民存在“安全账户”;绝不可能让公民通过电话进行转账汇款。如若受骗,记清对方电话号码、银行卡号、支付宝账号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保留通信工具账号(QQ、微信等)信息,保留并固定相关证据,迅速拨打110报警或拨打96110进行咨询。

      (李重立 记者  李煜)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14/119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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