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团体

    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到极致,切实解决信访群众实际问题,这是市检二分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一直坚持的工作原则。

      市检二分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小窗口”,践行检察为民“大作为”,通过不懈努力和真心付出,回应群众期待,用实际行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2021年年底,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被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授予“党员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日前,市检二分院通报近年来该院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过程中作出的有益尝试,并发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典型案例。

      用心倾听民声 确保“信访件件有回复”

      近年来,市检二分院研究制定了《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实施方案》,在全院形成“处处都是接待室、人人都是接待员”“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复”的信访工作理念。该院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微信客户端和接待大厅等资源,从接待、受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检察服务。

      利用网络平台,提供全天候受理服务,群众不受时间限制在终端上自助办理业务,后台接收相关材料后,由工作人员主动联系群众开展案件受理、答疑解惑等服务;人工窗口分类受理事项,以“看得见的方式”和“听得懂的语言”回应群众诉求。近两年来,市检二分院接待群众信访共计5200余次,坚持“日收日清、快办快结”,有效促进了“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严格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的不服不起诉刑事申诉案中,涉案双方是某民营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通过办案人员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签订和解协议,由董事长李某收购总经理张某在该企业的股权,张某自愿撤回申诉息诉罢访。

      结案后,李某向市检二分院反映,在履行和解协议过程中,因公司有一份证明材料未能提交,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变更登记。为此,市检二分院主动延伸检察服务职能,由案件承办人进一步了解情况。

      调查发现,这份材料文件已被上级部门废止。于是,检察官立刻与区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并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迅速整改,为企业顺利办理了变更登记。检察建议的制发,不仅解决了这一起案件,该职能部门在整改相关问题后,已经按新的变更标准为100余户个人股东办理了转让股权手续,相关部门对市检二分院运用检察建议帮助其查漏补缺表示感谢。

      发挥“头雁”效应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为强化信访工作源头治理,减少程序空转导致矛盾上行,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市检二分院积极贯彻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首次信访和重大疑难复杂重复信访积案工作。近两年来,该院领导带头包案办理的70余件信访积案,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调解结案等方式全部得以妥善办结。

      市民王某购房入住某小区后,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地下室被淹造成巨额财产损失,以及物业公司原经理承诺不收取物业费为由,自2008年2月开始一直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于2018年7月诉至法院,要求王某一次性交纳欠缴十多年的物业费。法院判决支持了物业公司的诉请。

      王某不服法院判决,申请检察监督。案件承办检察官依法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在实地查看房屋状况及小区周边环境的基础上,依据案件事实证据,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王某仍不服,长期信访。

      为此,市检二分院检察长陆力强包案化解该案,多次接待王某及其丈夫,最终决定邀请3名律师对该信访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经过近3个小时的释法劝解,最终王某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王某表示对该案息诉息访。

      聚焦司法救助 构建“检察+”多元救助模式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市检二分院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努力做好司法办案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即救”“应救尽救”。

      2021年以来,该院先后为农村低保户、未成年被害人、残疾信访人等9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款共计28万元,切实发挥“救急救困”作用,努力传递“检察温暖”。

      该院打造司法救助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模式,将救助意识贯穿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强化部门之间救助线索的发现、移送和办理,从以前“坐等群众上门”转变为“主动联系群众”。同时,积极尝试整合多种救助资源,构建综合性司法救助工作格局。

      今年3月,该院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救助线索。经办案人员调查核实,杨某丈夫因纠纷被害,给家庭带来了经济、心理上的双重打击。办案人员认为,不仅被害人尚未成年的孩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其妻子杨某也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列明的重点救助的困难妇女条件。于是,检察官为母女二人分别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指导协助提交书面救助申请、准备生活困难情况证明材料,最终为二人申请救助款7万元。

      除此之外,针对受害家庭在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两方面的需求,办案人员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咨询申请手续相关事宜,并前往市妇联商讨多元化救助措施,实现一次性司法救助与常态化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市妇联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助其尽快走出困境。

      在案件办结后,市检二分院派员进行入户随访。杨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代表党和政府对她们的关心和帮助,在最困难的时刻,司法救助帮助她们渡过了难关。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力是最强的力量,只有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才能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今年以来,市检二分院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如我在诉”情怀践行人民至上,以“止于至善”境界做好矛盾化解,让每一位群众感受到有温度、有速度、有力度的检察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dt/tjcaw-imizirav182904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