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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诈骗金额1.47亿,39人被判刑

    来源:山东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近日,公安部挂牌督办、备受社会关注的一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由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涉案的李某某等21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获刑,其中李某某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谭某某等4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九十万元至二十五万元不等;黎某某等16名从犯分别被判处七至三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至三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间,李某某等与他人出资在菲律宾设立公司,邀请、招募人员到该公司,成立推广部、客户部、财务部,利用“M8彩票”“彩经彩票”“澳客彩票”“阿里彩票”“乐天”等网站平台实施诈骗。以李某某为首的诈骗集团通过发送引流短信、微信添加好友等方式,诱使被害人添加犯罪集团人员为微信好友,编造虚假身份、采用特定话术针对不特定的对象“谈感情”,骗取被害人信任,引导被害人进入诈骗网站进行博彩游戏,并在其控制下的客服平台充值,犯罪集团在后台操控骗取受害人钱财。通过上述诈骗模式,该诈骗集团共骗取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近2000名受害人的资金共计1.47亿元。

      法院认为,李某某负责诈骗集团的出资、运行、犯罪所得分配等工作,在诈骗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在境外实施诈骗活动,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并对诈骗集团未追缴到案财产承担连带退赔责任。谭某某等4人协助李某某管理运作诈骗集团,在所参与的犯罪环节中起到主导、引领、组织作用,认定为主犯。黎某某等16人在犯罪集团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认定为从犯。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地位、作用和主观恶性、违法所得、认罪态度等因素,分别作出前述判决。

      另悉,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上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关联案共9起案件亦公开宣判。涉案的苏某某等18名被告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至六千元不等。


    原文链接:http://www.sdpeace.gov.cn/zh-cn/judicature/126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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