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7月12日讯(通讯员 袁莲花)近年来,郴州市北湖区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争创特色,全面提升全区青少年法治意识,通过注重巩固教育载体、注重强化专家引领、注重优化教育模式,不断推进全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成效显著:成功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区关工委、区司法局、区教育局等单位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郴州市五中被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授予“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区共计有12人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
注重巩固教育载体,深化法治教育理念。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有效实现全区中小学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的五落实;建立了以“五老”、律师、政法干警、法治副校长等为骨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师团,招募了一支434人的青少年普法志愿者队伍,构建起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网络;开发编印适合学生特点的法治教育教材读本,如《校园法律故事》《安全与法治》《学生孝德礼仪行为规范》等,并订购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读本《乐乐的成长经历》免费发放给学生们自行阅读学习;积极发挥郴州市五中“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及郴州市启明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宣传基地”的作用,深化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氛围。
注重优化教育模式,丰富法治教育实践。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普法活动,先后开展了“万人学法竞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读法律书籍”“当守法标兵”“零犯罪学校”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创建活动,极大地增强了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教育手段上大胆冲破“填鸭式”传统教育方式,在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中灵活开设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观摩、监所参观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课,达到激发青少年学法的主观能动性,使青少年从被动学法变为主动参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掌握,在快乐学法的实践中引导青少年学生去思考感受法律的魅力,让青少年在潜移默化的法制熏陶中,逐步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注重强化专家引领,明晰法治教育导向。重视和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在广大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中的作用,为全区48所中小学校配齐配强了法治副校长,覆盖率达100%。公、检、法、司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成为常态,各校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行职责,有计划、有重点地为青少年讲授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未成人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切实做到法律进校园、入教室、上讲堂。在市五中、市九中、四清湖分别成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全区青少年禁毒教育实践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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