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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作大格局 办案提质效——常州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地生根

    来源: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今年1-5月,常州市70%的轻罪刑事案件已纳入侦协办统一办理,769件速裁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30%,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0.3%。这组数据,是常州市刑事司法办案工作正式开启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检“大控方”格局后,司法办案工作进入“快车道”的见证。

    2021年10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随即江苏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常州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推出“一站式”快审、信息共享等系列举措,将办案重心前移,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从理念到机制 自上而下一体化推动

      本月,常州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在各区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挂牌成立,检察办案区、刑事速裁法庭、信息共享平台等也配套设立。

      “以往检察机关也派驻过公安派出所工作,检察人员可能一周只在派出所办公一两天,这次规定检察人员必须在侦协办常驻办公,速裁案件纳入侦协办全程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有更多刚性的制度作为保障。”常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虎俊说。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需要一体推进才能从刑事诉讼源头全面规范收集固定运用证据,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对此这样认识。

      为推动该项工作实质化运行,陈兴生先后多次与市公安局局长于贵平进行磋商、调研,并主动向市委政法委汇报争取支持。2022年2月,在市委政法委统一协调下,双方会签《关于建立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工作保障、监督制约、繁简分流、简案快办、信息共享五个方面签订32条意见,明确该项工作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

      除了《实施办法》外,常州市检察机关还和公安机关联合出台《诉前联合审查集中受案分流工作指南》《检警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工作办法》等20项制度,常州市检察院还制定了100余条针对管辖、证据调取、保全等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指引。

      在监督中协作 在协作中监督

      今年5月,常州市新北区驻侦协办公安干警就一次专项行动中排查到的李某运输硝酸、氢氧化钠等危化品涉嫌违规运输危化品案件的定性、取证等问题,主动邀请新北区检察院驻侦协办检察官提前介入。检察官顾波涛听取案情后,从案件争议焦点、罪名适用等方面对该案进行了分析,最终建议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该案立案。在本案没有造成事故的基础事实前提下,顾波涛重点从犯罪嫌疑人有无运输危化品资质、运输路线和时间长短、是否途经人员密集区、加油站等危险区提出引导侦查意见。

      “危险驾驶类案件听起来简单,其实办理过程中经常碰到各种‘吃不准’的难题,例如查处后二次饮酒的问题,是否属于道路的问题等,侦协办成立了以后,检察机关能在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方面和公安经常性共同探讨,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司法操作难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北大队教导员梅迤说。

      今年5月,金坛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专项监督,2个月内对8件案件予以立案侦查。仅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就对涉案企业长期挂案不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开展了6次专项监督、27次同堂培训,在提升检察干警侦查监督能力的同时,促进了公安干警规范执法。

      繁简分流 “一站式”快审提速度

      “现在法庭宣布,孙某某等3名被告人因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一个月至二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适用缓刑。”6月16日,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件危险驾驶案在新成立的常州市武进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开庭审理,该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万州担任公诉人。公安机关立案5天后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12小时内审结并提起公诉,法院受案后48小时内作出判决,案件当庭宣判并向被告人送达了判决书。

      武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云涛介绍,该院在全市率先建立“一站式”快速办理中心,危险驾驶、简单侵财类等速裁案件由公安机关定期批量移送,在侦协办直接审查办结,减少不必要的羁押,普通案件则分配给院内员额检察官办理,努力实现刑事检察干警20%的力量办理80%的简单案件,80%的力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全区刑事案件提请逮捕率下降40%,提前介入率上升19%,不捕不诉案件听取意见上升36%,速裁率上升6%,呈现了‘一降四升’态势。”

      为了让难案精起来,让简案快起来,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还和公安机关共同探索了集中告知、集中讯问、集中具结、集中听证更多项集约化措施。开发区法院刑庭庭长余曰璞对此评价:“通过公检侦协办工作,案件在进入法院环节就已经做好了首次筛选,速裁案件、简易案件、普通案件分门别类,方便法官批量对案件进行涉案事实、适用法律、争议焦点进行摸底,确保能在有限的审限内结案。看似时间紧了,但分配的精力却多了,效率自然高了。”

      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松表示,“下一步,市检察机关要和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在案件精准化办理、同堂培训、大数据赋能等方式上下功夫,推动侦协办工作走深走实。”


    原文链接:http://www.jszf.org/zyyg/jscawq_320/changzhou/202206/t20220628_76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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