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中旬开始,葫芦岛市公安局江河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源地垃圾清理暨“清四乱”百日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治理水源地垃圾污染问题,初见成效。
行动紧盯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攻坚,抓住部分水源地垃圾污染及河道淤泥成片等“顽症痼疾”不放。截至目前,共清理河湖流域及水源地沿岸、坑塘沟渠等积存的垃圾、粪、柴草等污染物30余吨,拆除在河道内私搭乱建的构筑物、废弃建筑物3处,依法取缔河湖流域及水源地周边企业私自排放工业污染物、工业废弃物污染水体水质排放点1处,取缔非法采砂点1处,取缔在河湖流域及水源地沿岸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农作物及经济作物点1处,处理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人3人,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起,有力维护了全市水源地的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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