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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电话就送面条?你的信息将被出卖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大爷,我们公司搞活动,只要将你的手机号码拿来作个登记,你就可以免费领取一包面。”这不是天上掉馅饼,而是你的个人信息将被出卖……

      

      今年1月,林某甲在微信群聊天过程中了解到微信名为“世界名表行”“久城工作室”等人在收买他人电话号码用于注册微信,成功出售一次便可获得40元至50元的利润,林某甲便产生了从中赚取差价的想法,于是便找到何某某,让其通过登记手机号“免费送面”的方式来获取老年人手机号码,后再进行出售。随后,林某甲又将何某某拉入用于收买电话号码的微信群。

      

      进群之后,何某某在邻水县袁市镇、丰禾镇等地以“免费送面”等方式获取老年人的电话号码,后将电话号码在微信群内非法出售,其间,林某乙在得知该情况后也加入了作案团伙。经查,通过该方式,林某甲、何某某、林某乙共获利9000余元。

      

      2月,何某某在获取电话号码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之后林某甲、林某乙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该案经邻水公安侦查终结后,邻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至邻水县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甲、何某某、林某乙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非法提供、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判处林某甲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何某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林某乙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犯罪人员利用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特点,以免费送面条、鸡蛋等物品的方式,非法获取老年人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进行出售获利。

      

      法官提醒,老年人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随意透露个人及家人信息,不轻易点击陌生短信和链接,警惕“扫一扫”送礼物等陷阱,切勿贪小失大。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张新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pasc/20220707/2621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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