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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铁警解读旅客携带物品新规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禁止携带超过100毫升的花露水

      

      7月1日起,国家铁路局、公安部最新公布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正式施行,原公告将于新公告施行同时废止。7月5日,成都铁路公安处民警对常见日常用品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成都铁路公安处民警告诉记者,新旧规定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增加了旅客限制随身携带物品种类,比如日用品类、食品类,还有酒水类等等。新的规定更加明确、更加细化、更加人性化,对以前旅客不能随身携带上车只能托运的物品也做了优化处理,为旅客出行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对于旅客关注的酒的携带量问题,新规定跟以前的规定一样,旅客依旧不能携带散装酒乘车。除此之外,新规定明确了能够携带的酒精度数和总量,对于酒精浓度在24度与70度之间的白酒,在包装完好、标志清晰的前提下,每人最多可以携带不超过3000毫升,也就是六瓶酒一整件。低于24度的酒类,比如米酒、黄酒等等,不限制携带数量,但不能超重,同样也要有完整的包装,不能有自制散装类的。酒精浓度大于70度的酒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携带上车或托运。

      

      关于夏天常用的花露水携带问题,按照最新规定,超过100毫升的花露水是禁止携带的,95毫升的可以随身携带一件。而有的厂商生产的“大瓶装”,达到180毫升,远超超过100毫升标准,因此禁止携带。旅客出行的时候还请多加注意。

      

      关于染发剂、发胶、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的携带问题,以前规定只能携带一瓶120毫升以下的,新规定则有所放宽,单个容积放宽到150毫升,每种可携带一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pasc/20220706/2621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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