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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婚女子谎称单身与男子“网恋”,六年诈骗183万元被判刑十年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如今不少青年男女会通过网络游戏相识进而网恋,但匿名的网络平台,也为设置陷阱、贪图钱财的骗子们提供了伪装的便利。你以为是配合默契、十分投缘的游戏网友,实际上可能是利用虚假身份行骗的骗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近日就审结了一宗通过网络游戏谎称婚恋交友的电信诈骗案,依法判决被告人曹某琼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责令被告人曹某琼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赔被害人黄某被诈骗的183万余元钱款。

    2015年,被告人曹某琼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被害人黄某。两人结识后,被告人曹某琼隐瞒其已婚并育有两个孩子的事实,使用“庞慧婵”这一虚构身份,与被害人黄某建立“恋爱”关系,取得被害人黄某的信任。

    其间,被告人曹某琼多次虚构需要做生意、自己及家人生病等理由,不断向被害人索要财物,用于个人挥霍。2021年11月18日,被告人曹某琼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审计,被害人黄某累计被诈骗人民币183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未向被害人退赔涉案钱款。

    南沙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当前,人们通过网络游戏、网络聊天等方式结识进而成为情侣的情形并不少见。对此,法官提示,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应当注意,网络具有一定的虚拟性,不要轻信在网络游戏中认识的陌生人。本案中的被害人黄先生由于婚恋压力,急于结婚,通过网络与曹某琼确立恋爱关系,在双方素未谋面的情况下轻信对方,长期多次向对方转账,六年间双方仅在案发前见面一次。网络交往过程中,尽量不透露个人隐私信息,更要警惕对方提出的各种借款需求,在进行转账、投资前务必三思,认真核实对方身份,避免在不知不觉中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掉入骗子的“温柔”陷阱,造成财产损失。(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文链接:http://www.gdzf.org.cn/zwgd/202207/t20220708_10990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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