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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建铁路漯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漯河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的《关于呈报漯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漯发改基础〔2022〕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的与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宗货物运输需要,服务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漯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代码:2202-410000-04-05-111162)。
项目法人为漯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自漯阜铁路漯河东站卸油线既有道岔接轨引出往东进入豫中南(漯河)公铁联运物流中心铁路物流中心并设装卸场。装卸场设集装箱装卸线1条、成件包装货物装卸线1条、小汽车装卸线1条,有效长均为980米。漯河东站北侧增设到发线1条,漯河端增设牵出线1条,有效长为1050米,对既有机务整备所进行部分改造。小汽车装卸线东侧末端设联络线1条,与新建到发线贯通。在装卸线与车站接轨点设安全线1条,有效长为50米。全线铺轨7.04公里。
建设集装箱作业区除装卸线以外的其他辅助设施,包括龙门吊、走行轨及45825平方米集装箱停放区等。建设包装成件货物作业区站台及5座站台仓库等,仓库建筑面积28800平方米。建设商品汽车作业区装卸站台。建设通信信息室650平方米。
(二)主要技术标准。单线,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300米、困难250米,限制坡度4‰,牵引种类为内燃,机车类型为HXN系列,牵引质量为5000吨,装卸有效长980米,闭塞方式按调车作业办理,设计轴重25吨。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4530万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申请国内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项目建设总工期为18个月。
四、下阶段,一要抓紧签订接轨合同。二要确保铁路专用线与公铁联运物流中心同步建成,同步发挥效益。三要进一步落实项目资本金,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四要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工作措施。五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安全生产、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五、同意项目单位委托有能力的招标代理结构,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11190202100003)、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鉴定委员会《关于漯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的意见》(武铁鉴〔2021〕178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新建铁路漯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
分项
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 估算 (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587.9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371.8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31563.6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440.3 | ||||
材料及重要设备采购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7874.2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22691.9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选取有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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