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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22 年推动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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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22 年推动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22年推动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30日

      

      2022年推动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1〕2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9号),加快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整合、扩区、调规、改制,以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以优化布局拓展空间,以创新驱动引领产业升级,以集约绿色提质增效,完善优化开发区功能定位,更好发挥开发区经济建设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作用,为实现“两个确保”、加快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全省开发区整合工作全面完成,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三化三制”改革基本完成,全省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工业投资增速均高于全省工业1个百分点以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1.5个百分点,新增2个营业收入超千亿元、5个超500亿元的开发区。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1.优化完善管理机构设置。尽快批复全省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配备、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加快合并后开发区人员整合和分流,全面完成开发区管委会“定班子、合机构、挂牌子、刻公章”。(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有序剥离社会管理职能。根据开发区剥离社会管理职能参考目录,督促指导各地细化剥离方案,有序移交机构编制、业务职能、人事档案、财务资产等,6月底前完成非跨县(市、区)开发区剥离任务,年底前完成跨县(市、区)开发区剥离任务。(责任单位: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

      3.推动“三制”管理创新。积极推广31家试点开发区改革典型经验做法,指导各地制定“三制”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内容、节点任务和具体举措等。全面实施开发区领导班子任期制、员工全员聘任制、工资绩效薪酬制,组建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6月底前全省开发区完成“三制”改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科学组建开发区运营公司。推动各开发区管委会通过自行组建或向社会公开选聘等方式,建立开发区运营公司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6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成,形成一批招商投资更灵活、建设运营更高效的平台公司。(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加大放权赋能力度。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权限下放,对于具备承接能力的开发区,6月底前放权到位,确保职能运行有效;对于暂不具备承接能力的开发区,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延伸服务窗口、开通网络直报端口、建立领办代办服务制度等方式,最大限度为区内企业提供便利。结合县域放权赋能改革,对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进行评估梳理,动态调整权限清单,适时再下放一批经济管理权限。(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委改革办)

      (二)推进空间布局优化

      1.有序推进开发区四至边界划定。精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按照产业用地不得低于60%的标准,稳妥推进开发区四至边界划定,6月底前完成全省开发区四至边界扩区预划,力争年底前确定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2.加快推进规划编制。按照“多规合一”要求,推动各地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明确开发区目标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配套等,力争年底前完成开发区发展规划批复。组织编制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开发区功能结构和用地布局,力争在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后6个月内完成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批复。(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3.高质量建设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取国内外高水平编制单位,编制以总体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以起步区详细规划为重点、以专项规划为支撑的“1+2+5”规划体系,力争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开发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谋划实施、创新资源集聚等,年底前开发区基本框架搭建、基础配套完善、一批项目落地实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壮大主导产业集群。围绕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认定15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力争新增1—2个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升集群配套能力,引导产业链企业集聚协同发展。加快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支持各地聚焦主导产业,整合资源优势,制定培育创建方案,力争新增1—2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制造业开发区创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广“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基金+产业联盟”一体化推进模式,培育集群发展促进机构,打造一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集聚,打造一批支撑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的中介服务、现代物流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加快培育优质企业。推动开发区聚焦2—3家带动性强的“链主”企业,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一企一策”制定实施培育方案,着力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主导力。推动开发区建立中小企业培育库,落实创新研发、金融财税、人才引育、企业服务等政策举措,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一批开发区企业小升规入统。(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3.推动开发区数字化转型。深入贯彻落实数字化转型战略,大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加快推动开发区内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开发区数字化转型示范评估工作,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开发区数字化管理能力,带动开发区主导产业链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4.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结合全省“三个一批”活动,加快推动开发区重大项目签约、开工、投产,推进实施1500个1亿元以上、50个50亿元以上制造业重点项目。推动企业开展绿色化、智能化、服务化改造,强化资金奖补、融资服务、专家诊断等支持,全年技改投资增长20%以上,实现开发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围绕主导产业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招商新模式新机制,发挥比较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力争全年新建标准厂房1100万平方米,各开发区新引进2个以上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5.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加快推进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按照“四有”要求,“一企一策”明确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核心技术需求,建立完善企业与科研院所沟通对接机制。依托骨干企业布局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基础再造项目,着力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加快推进新基建,推动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设施建设项目在开发区布局、实施。(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促进集约绿色发展

      1.建立开发区标准体系。制定发布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亩均产出等标准,引导开发区开展对标改造,提升产出质量效益。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缩短项目落地周期。(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

      2.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印发实施《河南省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提升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全面排查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情况,建立信息台账,编制“一区一策”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园区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开展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和年度评估。根据产业集群特点,支持建设集中供热、气供应中心,统筹规划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处理中心、有机溶剂回收中心。(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培育创建绿色园区。持续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和绿色制造提升行动,制定实施绿色制造体系管理办法,加快绿色化改造项目建设,新增80家左右绿色工厂和5家绿色园区。以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为重点,推进产能整合、落后淘汰和节能降碳改造,培育一批碳达峰试点园区(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五)优化发展环境

      1.规范示范创建和考核评比。组织开展开发区年度考核评价,严格控制各部门以命名、挂牌、表彰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各类开发区示范创建和考核评比活动。结合全省“三个一批”项目观摩,开展全省开发区观摩活动,严格控制面向开发区举办的各类展会、论坛活动。规范开发区督导检查、材料报送等。(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

      2.加大要素支持保障。开展开发区专项政金企对接,推广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园区典型模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发区内设立科技支行等专营机构。支持开发区探索设立线下金融服务中心或企业首贷续贷中心,搭建政金企常态化对接平台。推动各地围绕主导产业整合、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省市产业投资基金与开发区共同成立子基金,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开发区重大项目及创新创业企业。围绕开发区“三化”需求,推动开发区建立完善人才信息库,发布紧缺岗位需求,组织开展推介和专业化人才引进。加大开发区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力度,引导新上项目优先选址利用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3.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推动有条件的开发区设立行政审批局,将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统一划转,依法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研究制定集中划转审批事项基本目录并适时更新。落实项目落地、企业开办、供气供电供水、办税缴费等方面提升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提升开发区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

      三、组织实施

      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年度重点任务台账,按月调度任务进度,按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政策举措,加强业务指导,持续加大对开发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要完善推进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节点安排,抓好任务落实。各开发区要强化主体责任,拉高标准要求,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开发区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解读链接:

      发展好经济建设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今年,河南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这样做


    原文链接:http://fgw.henan.gov.cn/2022/05-18/2450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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