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第2号
为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4号)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本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现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予以公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5月26日
发改委管理员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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