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司法鉴定收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鉴定行业的正常服务秩序,我委起草了《关于延续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形式反馈至我委(收费管理处)。
感谢支持。
公示期:2022年6月10日至6月20日
联系电话:0991—2818656(兼传真)
电子邮箱:sfc@xjdrc.gov.cn
附件:1.关于延续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7〕883号)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10日
发改委_收费处
收费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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