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魏青) 18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了解到,由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牵头起草的《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草案)》于近日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就大众关切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申请使用、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等问题进行意见征求。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对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实行教育引导式动态管理、对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号牌延期的情形、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规定、电动自行车的“人非分离”通行条件规定等。
草案提出,对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实行教育引导式动态管理。拟计划在电动自行车黄色号牌上附加红色、绿色标识,通过车牌上的红、绿标识,让群众一眼就能看出哪些电动自行车是遵法守法,哪些是交通违法较多,实现“奖优罚劣”的教育引导式动态管理。
据悉,目前福州市的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注册登记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数量达101.2万辆,且每年仍以3万辆的速度不断增长,已经远超道路的负荷和承载能力。由于保有量大通行需求突出,违法成本较低,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乱象依然频发。积极推动相关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教育引导群众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在法治轨道上,更好解决电动自行车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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