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指山公安交警在卡点执勤时,发现前面驶来一辆小轿车,“磨磨蹭蹭”的,然后突然拐进一侧的停车场里。难道驾驶人心里有鬼?民警觉得蹊跷,于是上前检查,果真驾驶人是醉酒驾驶机动车。
7月14日晚,五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通什镇逸清路设卡检查。21时36分,一辆琼D****0号牌的小轿车在执勤点前欲前又止,磨蹭一小会儿后突然拐进一侧的停车场里。民警觉得该车异常,随即上前检查。民警走近小车后,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味。经现场检查,驾驶人叫黄某,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后带其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最终,五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黄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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